Re: [討論] 陳峰民與曹錦輝的差別消失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時間11年前 (2015/04/16 16:49), 11年前編輯推噓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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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謝謝wfelix的回文 為避免混亂 本篇僅回應wfelix的回文及wfelix在同篇的推文 我想講的事情可以分為四個部份 但是怕一次開太多主題 推文討論容易離題 本篇先討論第1點和第2點的部份 第3點的論述我寫在下一篇文章 4點的部份之後有時間再寫 四部份標題如下 我先把部份的結論先簡單寫出來 內文再論述細節 1.《為何引用白手套和組頭的講法 就說曹有答應放水》 結論: 我原文沒說曹有答應放水呀 2.《除非有直接證據 否則有沒有放水只有當事人知道 旁人只能從眾多的間接證據中 做出自己對這件事的判斷》 3.《陳峰民事情的經過 以及「陳父收了組頭70萬」這件事》 結論: 無證據可證明陳父有收錢 4. 討論大家對於球員的爭議行為 可以接受的標準在哪裡? -- 1.《為何引用白手套和組頭的講法 就說曹有答應放水》 你在推文裡提及 wfelix: 他若只強調曹有承認和組頭有往來我需要噹他雙重標準? 04/16 11:45 wfelix: 而他自己開宗明義就講 他的認知標準是[有無答應放水] 04/16 11:46 wfelix: 然後引用白手套和組頭的講法說曹有答應放水 04/16 11:46 不懂你為何會這樣講 我特別回去把我原文仔細重看了一遍 哪裡有說「曹有答應放水」? 不知道是哪邊讓你誤會了? 我文末不是有寫嗎? 「…而曹錦輝究竟有沒有「答應」組頭 要打放水球呢? 我想這個答案只有曹錦輝和組頭心裡知道了 至於各位球迷 就只能從這些事發經過 和曹案後的態度 來自行推斷了…」 當然在我心裡會有自己的判斷 認為曹有或沒有放水 那是我個人依據所接受到的資訊所推斷的 就像每個人心裡都會對這件事有一套看法一樣 但我原文中確實有沒說「曹有答應放水」 2.《除非有直接證據 否則有沒有放水只有當事人知道 旁人只能從眾多的間接證據中 做出自己對這件事的判斷》 除非球員自己承認有放水 否則有沒有「放水」很難討論出結論 這只有球員自己心裡知道 所以我不可能會說某某球員一定有放水 而我比較想討論的是 球員是否有答應組頭要放水 因為如果有組頭跟球員間的錄音檔 簡訊記錄 郵件記錄 或書面合約證明 能證明球員有要配合組頭 那就無話可說 這是直接證據 但是現在的情況就是 無論曹或陳都沒有這樣的「直接證據」 所以就只能用其他間接證據來「推斷」球員是否有答應要配合打假球? 比方說有金錢往來 其他證人證明 或是通聯紀錄 見面出遊吃飯的紀錄 案後的態度等等 當然 這些東西都無法證明「一定有答應放水」 因此只能視為間接證據 用來「推斷」球員是否有答應放水 既然如此 不同的人 對於此事 是有可能會有不同的推斷的 所以也歡迎大家提出新的間接證據 或是新的邏輯論述 來說服大家 說服棒球板鄉民 說服媒體 說服聯盟 說服社會大眾 支持你的論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7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29174159.A.D87.html

04/16 16:59, , 1F
同一套間接證據會有不同的推斷? 這樣靠間接證據定罪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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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辦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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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是依照法官的認定為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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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沒有講的很清楚 同樣的案件 就算是不同法官來判 本來就可能會有不同的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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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檢察官就是無法認定曹有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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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你把原文推文對陳峰民不利的資料也補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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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一直強調不過濾資訊 完全公開給大家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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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陳峰民的是經過你篩選後才PO出? 曹錦輝的連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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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證據要能串連 要能符合邏輯 之後變成有效 應該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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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起訴書了 還要PO所謂的「檢調指出」的不具名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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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人都會有不同的推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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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上來帶亂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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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說去都你的話 從選擇資料素材開始就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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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沒有寫曹有放水 可是對曹不利的通通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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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對同一套間接證據 不同人有不同推斷 我覺得聽起來只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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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陳不利的通通刪掉 還說陳是你最喜歡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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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相信球員一下相信組頭 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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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有這些證據 高興黑他就黑他"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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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要看到他被誤解 說實在的你這立場就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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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給個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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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狂、中了國考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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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第二題第三題就知道了 證人蔡森鴻跟證人蔡政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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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稱有轉交70萬給陳峰民的爸爸 結果你沒列出這些來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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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判斷 自己直接說沒直接證據就算了 你有用同樣標準對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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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資料我在寫原文的時候沒有查到 我也另外寫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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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43, , 25F
篇文在討論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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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43, , 26F
錦輝? 連不具名檢調也要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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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K19920102 (61.226.71.33), 04/16/2015 17:46:52

04/16 17:44, , 27F
我看到一堆新聞資訊直接end了~沒證據力的新聞參考價值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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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8:28, , 28F
哪有選擇性刪掉自己論點不利的部份來反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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