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Baseball ]
討論串[新聞] 車禍現場曝!張政禹作客樂天桃猿比賽 球場旁撞傷大學生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https://i.imgur.com/D6sdhmP.jpeg. 張轉彎的瞬間 騎士已出現在車前側. 這下沒有前後車的問題了. 加上對方重傷 就算超速 右側超車什麼的. 張是不是QQ了..... 還是希望大學生平安無事. 大家開車騎車都要小心點. ----. Sent from BePTT. --
(還有17個字)
內容預覽:
這個我有經驗,而且還是兩次. 第一次是對方無照全責就不說了. 第二次比較誇張,重點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真的應用超廣. 我騎機車剛從山下下來,是大直線視野很好,道路稍微有坡度。在10公尺左右就已經發現撞我的那台汽車,那時候我已經放鬆油門+稍微煞車+稍微繞內要躲(往雙黃線對向車道方向),如果往右邊
(還有562個字)
內容預覽:
不一定,最高法院有不同見解....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非字第32號. 101年10月30日交路字函...僅說明「同向同車道之前後(解釋上應指正前、正後). 車之規定,並未提及二汽車(包含1汽車、1機車)處於併行之左前、右後位置,是否仍無該款規定之適用,原判決援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
(還有102個字)
內容預覽:
不管肇事責任如何. 初判表. 張政禹一定卡一條致人受傷. 媽的台灣的初判表根本垃圾. 上面基本啥小都沒判定. 反正車禍就是等初判表. 然後兩邊各自判定 各自和解. 如果不滿就告. 而「致人受傷」這條. 就是汽車吃虧的地方. 機車撞汽車. 基本都機車騎士會受傷. 10年前我也是神A. 剛買三天. 在鄉
(還有35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