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雅典奧運 投保2.4 億美元責任險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祈禱愛資早日復站)時間20年前 (2004/08/24 13:50),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雅典奧運 投保2.4 億美元責任險 包含體傷、死亡及財物損失等範圍 提供選手、官員及遊客最佳保障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雅典奧運一連串的活動及比賽吸引全世界目光。外商保險公司透露,今年奧運 主辦單位已向國際產險公司購買 2.4億元美金保額的第三人責任保險,提供來 自各國的1.5萬名運動選手、2萬名政府官員及150萬名遊客最佳保障。 這項保險措施主要是保障所有奧運參與者的體傷(醫療費用)、死亡及財物損 失等。美商安達保險集團解釋,第三人責任保險必須在主辦單位有責任的情況 下,才能獲得保險理賠,例如運動場的設計不良導致選手受傷、會場擺設有問 題而絆倒遊客,或是選手村發生火災造成財物損失等,都在第三人責任保險的 保障範圍內。 如果奧運期間發生不是因設備而產生的意外,富邦產險指出,就得依保險公司 的條文規定來釐清損失賠償責任。 另外,參與奧運比賽的選手很多都是頂級運動明星,在歐、美先進國家,頂級 選手所屬的公司為他們投保「重要關鍵人員」保險 (Key Man Insurance)的 比重很高。國內產險公司表示,重要關鍵人員保險的概念,是將選手視為公司 或國家的重要資產,如果選手不幸受傷甚至死亡,保險公司便會依保單條款規 定的理賠範圍賠償。 保險公司解釋,國外的職業運動員與經紀公司簽約比率相當高,在公司視運動 員為公司重要資產的同時,如果運動員身體某個部位受傷,不但斷送運動員的 職業生涯,對栽培他的經紀公司損失更大。因此,經紀公司多數會透過保險, 將可能的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 產險公司表示,重要關鍵人員保險在國外行之多年,國內卻尚無產險公司銷售 類似保單,主要是主管機關基於道德風險考量,規定保險的指定受益人不能為 公司或組織,須以本人或其家屬為主,這與國外重要關鍵人員保險理賠對象為 選手所屬經紀公司的情況,有很大的差異。 保險公司指出,相較國外運動員可投保的各式保險,國內選手參與奧運時,除 了本身的壽險,目前僅能買足夠的旅遊平安險或意外傷害險來補強。 【2004-08-16/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195.140

61.231.24.203 07/24, , 1F
test
61.231.24.203 07/24, 1F
文章代碼(AID): #11AjSzXP (BaseballSYS)
文章代碼(AID): #11AjSzXP (Baseball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