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 北市催生巨蛋 下月與台北巨蛋聯盟簽約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歡迎多逛愛資站)時間20年前 (2004/10/23 11:2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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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財經產業   931023 北市催生巨蛋 下月與台北巨蛋聯盟簽約  蔡惠芳、謝柏宏/台北報導  台北巨蛋企業聯盟負責人、遠雄國際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針對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向 多位台北市議員的指控,昨(二十二)日怒斥劉培森違反誠信,並主張台北企業聯盟 擁有巨蛋球場照片和設計等相關著作權。他表示,遠雄集團正與美國HOK建築師 事務所、日本排名前十大的大林組、日健等營建集團、加上澳洲、美國等,總共已 有六家外商企業洽談中,不會誤了與台北市政府的簽約。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述 德則強調,劉培森的說法,在法理站不腳,市政府可望在十一月中旬與遠雄的台北 企業聯盟完成簽約手續。 趙藤雄昨天首度公開面對媒體怒斥劉培森,「年紀那麼大的人,怎麼敢作出這麼令 人錯愕的舉動,並以受託設計人的身份當作要脅工具,主張其巨蛋著作權,達到牟 取私人利益的目的。 他提出台北巨蛋案申請須知、協議書、及劉培森提出的巨蛋案企業聯盟組織架構文 件指出,當時在投標前,有一公司(指吳東亮的台新公司)認為沒利潤,不願參與投 資,至四月二十九日雙方協商在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後,將按遠雄六○%、劉培森四 ○%的股權比例,共同籌組一家公司,與台北市政府簽約,若雙方之外有新股東欲 加入,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決定其認股比例。 趙藤雄根據巨蛋聯盟協議書條文指出,立協議書人、即遠雄集團必須負連帶履行責 任,直到巨蛋興建完成為止,如果遠雄聽劉培森的要求、把股權降到三○%,那麼 試問另外七○%的股東如何來共同擔保。 趙藤雄也再度主張遠雄集團擁有巨蛋球場投資計劃書內的照片、文字等所有著作權 ,因為遠雄從頭到尾總共獨力支出保證金三千萬元、並支付劉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備 標費,但劉只負擔不到九十二萬元,遠雄當然擁有巨蛋著作權。 趙藤雄透露,劉培森分手事件絕對不會影響十一月與台北市政府正式議約時程,也 不影響特許公司登記設計。而且最近遠雄接獲國外許多知名企業主動尋求遞補成為 巨蛋設計團隊,包括美國HOK、日本大林組、日本日健等,總共美、澳、日共六 家以上,實力絕不亞於劉培森。 至於劉培森近來對外指稱遠雄想壓低巨蛋造價到五十億元、是因為遠雄財務有點問 題等說法,趙藤雄很生氣的指出,他從來沒說過巨蛋造價是五十億元,因為連設計 圖、結構圖都沒畫好,何以估計實際造價。至於遠雄財務有問題,其實今年整個遠 雄關係企業就可以獲利四十幾億元、明年還可獲利六至七十億元,其實財務有問題 的是劉。如今劉反過來說遠雄財務有問題,「我只當他是一個小孩子,一個智障、 頭腦有問題!」 面對遠雄集團及劉培森對巨蛋建案的智財權歸屬各執一詞,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 述德昨(二十二)日表示,從法源依據來看,劉培森的立場完全站不住腳,巨蛋建 案的智慧財產權應屬於遠雄集團企業聯盟,同時北市府也深信遠雄正式得標後,十 一月中旬的正式簽約應會如期進行。 李述德表示,從促產法、公告需知到任何公告需知相關規範來看,真正向台北市政 府提出投標申請的只有遠雄集團企業聯盟,遠雄背後的協力廠商不可能影響台北市 政府做出任何廢標動作。 李述德也指出,從實體的角度來評估,劉培森宣稱巨蛋計劃書的智慧財產權應屬於 他,但是市府從相關規定中看到,遠雄自始都是協力廠商設計圖的付費者,所以設 計圖的智財權也就理所當然屬於遠雄。 Copyright 2004 China Times In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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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USwFzG (Baseball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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