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 遠雄:委由律師處理 不必各說各話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歡迎多逛愛資站)時間20年前 (2004/10/28 11:0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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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財經產業   931028 遠雄:委由律師處理 不必各說各話  蔡惠芳、謝柏宏/台北報導  遠雄國際集團昨(二十七)日針對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日本竹中工務店、 日本原廣司建築設計研究所等代表的口頭聲明,信心滿滿地堅持主張,遠雄 集團巨蛋聯盟擁有巨蛋球場投資計劃書的智慧財產權,全案將交由律師處理 ,不必各說各話。目前遠雄集團正籌組一家資本額七億元的巨蛋特許公司, 連三億元的履約保證金都已準備好了,十一月份一定會如期與台北市政府簽 約。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出國,由遠雄集團董事長室協理蔡宗易晚間回應指出 ,遠雄集團在投標時已獨資負擔全額的申請保證金三千萬元,並給付一千二 百五十萬元備標金給劉培森,以供劉作為投標前各項準備作業的費用,所以 巨蛋投資計劃書中所有文字照片等內容智慧財產權,應屬於遠雄集團的巨蛋 企業聯盟所有。 蔡宗易表示,有關智慧財產權的爭議,將委由律師處理。劉培森指稱曾六度 來函給遠雄、但遠雄卻置之不理一說,完全不是事實,雙方到九月二十日都 保持每周開會頻率,只是劉後來竟以書面方式來函,要求趙藤雄簽字同意一 項劉擬定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興建營運架構」。 趙藤雄上週曾指出,劉培森在這份營運架構書中已指定將來巨蛋的規劃設計 、營運規劃、施工等條件,都由他自己主導,甚至把工程指定發包給竹中工 務店,試問連工程設計圖、結構設計都還沒定案前,怎麼談這些條件;再者 遠雄的巨蛋企業聯盟必須負興建完成、銀行聯貸案之連帶履行責任,但劉獨 攬規劃設計監造權、謀私人利益,卻將義務責任全數推諉給企業聯盟成員, 這種文件怎麼能簽? 針對巨蛋爭議案,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表示,市府的議約廠商是遠雄集團, 遠雄應解決合作廠商的問題,而市府興建巨蛋的一切運作都會依約進行,目 前沒有廢標的問題。 Copyright 2004 China Times In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19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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