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職棒簽賭案 by sillyheart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佩)時間19年前 (2005/08/03 01:03),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NTUNOTE 看板] 作者: danapai (佩) 看板: NTUNOTE 標題: 話說職棒簽賭案 by sillyheart 時間: Wed Aug 3 01:00:26 2005 話說職棒簽賭案 原作者sillyheart 2005/7/30 對於下個禮拜有場重要考試的人而言,此時此刻,有任何心情波動,或花時間寫不相干的文章,都是拿自己的成績開玩笑。然而,職棒簽賭事件,當然會使人心情起伏,不說些話,似乎也是件奇怪的事。 再次發生這樣的事,對球迷而言當然是個傷害,不過幾年光景,竟再度考驗球迷的信心與熱情。如果台灣職棒一直像顆易碎的玻璃珠,那從2001世界杯的季軍之旅、2002亞運銀牌、2003亞錦賽力退強敵,一直到2004雅典奧運,難道這些光景竟只是曇花一現,或甚至是迴光反照? 但這一切,值得令人大驚小怪嗎?平心而言,的確使人傷心,但並不意外,而且造成心情波動的理由主要來自對整體社會結構失望,而非選手的個人行為。學社會的人,始終知道個人是生活在所座落的社會環境中,必須見樹又見林,把原因歸咎於選手的不自愛與不自律,的確重要,然而恐怕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沒錯,主動與黑道或組頭接觸,甚至從中獲利而熱中此道的球界人士罪該萬死,然而事隔幾年後,不同批選手犯同樣錯誤,這就恐非把矛頭對準選手就能解釋的,重點在於,這幾年台灣社會結構尚缺乏向上提升的跡象。 一個結構因素是黑道與公共事務的關係。一個社會必然存在一定比例犯罪行為,否則就成為所謂的「犯罪黑數(存在但被視而不見或未統計)」,重點在於能否把這些行為限制於一定範圍與一定比例之內。然而在台灣社會中,黑道公然介入公共事務的個案屢見不鮮,整個社會對此無力解決,恐怕早已冷漠以對。 幾年前操控職棒簽賭的大哥尚且逍遙法外,甚至公然步入國會殿堂。如果黑道大哥能夠圍標公共工程,能夠公然掌控廟宇(而且是具有眾多信徒、豐厚香火收入的神聖殿堂)、能以大規模進香活動吸引媒體目光,能夠漂白並化身為「人民喉舌」,我們怎麼能期待面對看似有利可圖的「賭博產業」,這些人能不指染?就如同不願意好好投標、承擔風險,而是圍標、綁標,我們又怎能期待這些人只把賭博行為限縮在場外,而不進入球場中企圖控制比賽結果? 同樣地,座落於台灣勞動體制的一般性之中,選手所面臨的勞動條件一直未受改善,這點我們借用一些美國的例子來說。杜克大學社會系的John Wilson教授在1992年刊登一篇文章,名為”Cleaning up the game: Perspective on the Evolution of Professional Sports”( 收錄於Eric Dunnig與Chris Rojek所編的Sport and Leisure in the Civilizing Process),即重新詮釋了「黑襪事件」,把它放入政治經濟的脈絡中加以理解。他發現,發生簽賭案的白襪隊,平均薪資是所有球隊中最低的,在1919年的球季前還發生因減薪而威脅罷工的事件,並且,整個簽賭案是在選手工會運動困難重重的背景下發生。John Wilson的論點提醒我們,恐怕必須把簽賭案放在勞資關係脈絡中加以理解。 一般而言,一旦企業面臨無法獲利的危機,有幾種應變的手段:擴張市場、技術創新,或是緊縮成本,降低必要原料以及人力成本。市場擴張或創新顯然是大型或壟斷性企業能進行的,而在台灣職棒產業中,各球團宛如是中小企業的翻版,在降低必要原料以及人力成本的努力,倒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後果是,我們所在的時代似乎是美國的1919年,在勞動環境不符合職業運動所需,不能保護選手避免職業傷害,又無法提供職業運動所寄望的「錢景」,球團與球迷卻一味地要求選手必須在球場上盡力表現,並認為:選手無論如何,都必須要表現出運動精神。 的確,運動精神是球場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奮戰不懈,化不可能為可能,正是運動比賽的賣點。在美國職棒,這些例子俯拾皆是,去年美國紅襪隊王牌投手Curt Schilling在腳踝受傷下浴血奮戰,奇蹟式地帶領紅襪隊來個大逆轉,不僅打敗世仇洋基隊,更打破86年以來的「貝比魯斯魔咒(The Curse of Bambino)」,拿下世界冠軍,這段故事恐怕將歷久彌新。 然而不能被忘卻的是,運動精神的背後,是選手憑著一身球技與光榮戰績換來的保障。以Curt Schilling身價這麼高的王牌投手,之所以冒著縮短職業生涯的風險浴血奮戰,所求的是世界大賽冠軍,但他也知道,即使他因為浴血奮戰導致傷勢加重,進一步造成隔年戰績下滑,甚至需要半年或整季復健,紅襪隊該給他的薪水是一毛都不能少。在沒有後顧之憂下,他可以在球場上盡情發揮,嘗試化不可能為可能。 美國職業棒球是高度商業化的產業,自然有許多殘酷的面向,陳金鋒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明明有一身武功,遇不到伯樂,終究難以從生存競爭中脫穎而出。然而美國職棒對於選手的保護卻也是有目共睹的,既然選手是金雞母,就必須投資在其身上,而不能殺雞取卵。相形之下,也難怪王建民會對國內職業選手受傷必須負擔相當程度的醫藥、復健費,甚至因為不能出賽或影響表現而扣薪,感到不可思議(所謂的「自己糊牛屎」,在國內職棒實在是一個普遍現象)。國內球團給選手的並不是一個職業運動、表現運動精神的環境。 就如同一般企業,企業主往往會要求員工要有職業倫理(在運動場上就是運動精神),要求員工敬業,把最大的能力、最大的產出貢獻給公司,這樣才對得起出錢的人。並非這樣的要求不合理,但往往,企業主忘了他們不見得給員工良好的生產環境,卻只希望員工加以回報。就以前些日子的西濱快速道路公安事件為例,總不能在資方無法改善施工設施、防止公安事件發生之時,還要求工人盡全力,一旦發生公安事件時,就怪罪工人自己不小心;職棒場上,球團也不能盡力減低必要成本,卻要求選手盡力打球,表現出運動精神,同時還要怪罪受傷的選手:那是過去的舊傷,你 自己負責! 受外力吸引的選手,某個程度上其實可以類比被其他公司雇用的商業間諜。當球團不能、不願提供「職業」環境時,我們實在不能期待選手不受外界高價誘惑,難保他們不會海撈一筆,馬上急流湧退。這是美國1919年黑襪事件的背景,將近一世紀後,我們在台灣再度見證。 另外,在這次簽賭案中,矛頭特別指向洋將,各新聞台也頻頻影射,內容包含喝花酒與嫖妓,一時之間,洋將被「污名化」,彷彿成了萬惡淵藪。「洋將現象」在中華職棒實在頗為特殊,我的論文沒有處理到這一部份,然而張力可於2000年刊登在《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38期的論文中,曾處理過一部份,在此將藉由他的分析做一些思考。 事實上,不只是媒體爭相報導洋將的吃相難看,根據張力可的調查,本地球迷有21%對洋將的印象是「有點壞」和「非常壞」。即使我們假設媒體對洋將的報導有部分真實,問題就來了,似乎這些洋將在美國、小聯盟,甚至是中南美洲的冬季聯盟都不是這樣,為什麼到台灣,就變成這付德行?我們不妨回到中華職棒的洋將契約來看,張力可指出:「『洋將』與台灣球團的契約,幾乎沒有保障,往往都是簽一個月或兩、三個月,經過比賽測試後再給予續約數個月到一年不等。」另外:「『洋將』與本國籍球員在簽約上還有一個差異,本國籍球員簽約時幾乎都有『簽約金』,而ꄊy洋將』則幾乎沒有。台灣職棒沒有契約仲裁的約束,故此契約內容也間接助長了『洋將』的過量。球團簽『洋將』總是手續簡便而負擔又低。」 換言之,今日的現像其實是各球團與職棒聯盟一手造成的,由於只具有極為有限、保障不足的契約,洋將便宜好用而大量引進,用後即丟,宛如「物」一樣,這是「物化」的展現(據張力可統計,從1990年至1996年,中華職棒聯盟共使用219名洋將,180名本土選手)。當勞資關係是那麼容易斷裂,洋將也來去自如之下,這些外籍選手其實是最不受這個社會所規範,與社會的關係是疏離的。並非這些人本來品行就壞(常聽到的偏見是,中南美洲洋將教育水準低,社會落後,品行差。這宛如是當年所謂「現代化意識」爭論的翻版),而是社會結構使然。一旦當外籍選手發現勞資 關係毫無保障、容易斷裂,而自己宛如是個自負盈虧的「個體戶」,且又是無根的一群,大可一走了之,當球場外的收入遠高於球場內時,當然難保外籍選手不會有出軌行為,並且只有在台灣。 終究是心痛,心痛的並非選手犯錯,而是結構性的誘因,居然未變。並不是選手挖掉台灣棒球的根,而是球團、職棒聯盟,以及容許黑道漂白的國家權力,這對許多棒球人而言,何其不幸,又何其殘酷! 或許,心痛並不足夠,而是,我們要改變世界! (歡迎轉載,但須保留原作者姓名) -- 明治時代,有一個女孩,從瀑布上跳下去自殺,遺書上寫著, 我不是厭世,也絕非失意,而是為了自己像花一樣的青春, 不知如何是好,那就像花一樣地飛揚去吧! 那時,好多年輕的人,都被這個少女的死,和她的遺書振奮起來。 那時,也正是明治維新,熱情燃燒的時代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140 -- 明治時代,有一個女孩,從瀑布上跳下去自殺,遺書上寫著, 我不是厭世,也絕非失意,而是為了自己像花一樣的青春, 不知如何是好,那就像花一樣地飛揚去吧! 那時,好多年輕的人,都被這個少女的死,和她的遺書振奮起來。 那時,也正是明治維新,熱情燃燒的時代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140

219.84.87.25 08/06, , 1F
借轉 感謝!
219.84.87.25 08/06, 1F

218.168.170.18 08/07, , 2F
sillyheart不是台大社會所的嗎XD
218.168.170.18 08/07, 2F

140.112.228.140 08/10, , 3F
沒錯 樓上的大大認識嗎?
140.112.228.140 08/10, 3F

140.112.228.140 08/10, , 4F
因為他偷懶....所以我只好幫他貼文了^-^
140.112.228.140 08/10, 4F
文章代碼(AID): #12xwTwh5 (BaseballSYS)
文章代碼(AID): #12xwTwh5 (Baseball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