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灌水] Major League team sports (by Roger G …
共 13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fflin (慧劍斬毒龍 凝神返空明)時間19年前 (2006/07/03 20:33), 編輯資訊
0
3
4
內容預覽:
(續上文). 以上謹就職業運動產業所採用的「保留體制」扼要加以介紹。說穿了,這根本就. 是種彼此勾結劃分市場的限制競爭行為,是違反「反拖拉司法」的典型事例;司法. 實務多半也是採取此一見解。. 唯獨涉及職棒的情形不然。司法實務的見解,早將職棒明確排除在反托拉司法的. 適用範圍之外(事詳1922年「巴
(還有160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fflin (慧劍斬毒龍 凝神返空明)時間19年前 (2006/06/29 21:39),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續上文). (譯按:看到這裡,是不是有那麼點頭昏腦脹了呢?(苦笑)). 這樣一大堆盤根錯節的內規,不僅以人為方式,將職業運動的人肉市場區分為許多. 個子集,更使得每支球團在它所面對的子集裡頭,都能享有所謂「獨買*」. (monopsony)的地位。這種球團獨強的格局有沒有可能破除?有啊,新聯盟成立
(還有163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fflin (慧劍斬毒龍 凝神返空明)時間19年前 (2006/06/26 22:0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續上文). 球團想跟球員分道揚鑣,還有第三種方式:將球員丟上放棄名單(waiver; waiver. list)。其他球團則得依戰績高低反向排序(跟選秀的情形一樣),挑撿列名於該名. 單的選手;如果有機會挑到,則應依照聯盟內規規定支付一定金額,以美式足球而言. ,是100美金,棒球則是20,000
(還有37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fflin (慧劍斬毒龍 凝神返空明)時間19年前 (2006/06/22 22:3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續上文). 以上都是從球員的觀點(想展開職業生涯、想跳槽)來看。那如果是球團想要跟. 球員分道揚鑣咧?大致上,各個職業運動都會有以下幾個選項:第一,把球員給交. 易到其他隊去,看是要換幾個不同球員還是選秀權回來;第二,把球團得以跟球員. 洽商合約的權利轉賣給其他隊伍。其中,年資10年以上的職棒選手
(還有42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fflin (慧劍斬毒龍 凝神返空明)時間19年前 (2006/06/21 22:3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續上文). 至於棒球,在1976年以前,球隊可說是「完全掌控」對於列名於該隊的現役選手. (players on its active roster)。怎麼個「完全」法來著?當棒球選手簽約展. 開職業生涯,只要跟他簽約的隊伍能夠依照合約內容確實履行,今後就只有該隊得. 以享有與他交涉的獨家權利。.
(還有60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