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ell板 st900278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詹姆仕)時間8年前 (2017/03/10 12:1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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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板主百忙之中的回覆,但有一點我還是覺得要再溝通。 您回應的 二 18.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板規是"明確""影射","影射"根據字典是"暗指""暗示"的意思,是用一種事物 暗示或說明另一種事物。 1."幹 那麽簡單出局 也能判save" 這句有明確隱射放水?這很明顯是表達我對此判決的看法阿,還是以後連討論裁判 的誤判,也要被永久水桶? 2."還是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2 1壘審???" 這句使用"還是" 與 "???"結尾,並非肯定句,是一設問句。故不符合明確。 設問句分三種 a.懸問: 作者沒有答案,讓讀者尋思。例: 花落知多少? b.激問: 答案在問題反面。 例: 你是白癡嗎? (很明顯是要說我覺得你是白癡) c.提問: 有答案,之後會說明的問句。 而我的問句如果是激問。那我無話可說,進永桶。但根據大家的認知與前後文的 內容,還有我的語氣,此問句該被歸類為a.懸問。故無影射之虞。 既然非"明確",也無"影射",還是板上以後連問有沒有放水的可能性也要被 永久水桶? 連詢問也不行? 三 推文中的"掰掰""886""滾拉"可能是因我違反其他條例的嘲笑,並非覺得我在講放水阿 推文中有嫌疑的只有"你會不會被永桶?" 但他也是問句,可見他也覺得我並無明確 影射放水。 覺得我的肯定違規,一定進桶(不確定刑期)的人,就會推"掰掰"這類的,可不會推問句。 而覺得我永桶的人,是用問句,可見這確實是有討論空間的。 您說這跟判決無關連,但這些推文也是我發文到底有沒有"明確影射"的客觀證據。 板主,望您明察。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銘言: : 一、 : 第一關於罰的重這點,作為一位新的版主,我無法跟您說明該版規的來龍去脈 : 然而法律與板規不是高度相關 : 如同C-6.拿災難/死者開玩笑者 也是永久水桶 但這點卻與法律較無關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標準 : 板規是在維護看板的秩序 約束版友 : 板規不該牴觸法律 但沒違反法律不代表 沒有違反版規 : 因此我想說明的是 有人會先入為主認為法律不會有責任 就不應該判罰水桶 : 但這兩點不應有因果關係 : 二、 : 接下來回歸到本案本身 : 以下為原文內容: : 幹 那麽簡單出局 也能判save : 一例一休是這樣抗議的嗎? : 還是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2 1壘審??? : 18.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 "簡單出局判safe 中國台北總算覺醒 知道要入境隨俗 先買通1壘審" : 這點是符合影射 球團買通裁判放水 : 三、 : 再來是對於"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這句話的回應 : 以下為原文下面推文: : → XXXXXX: 掰掰qq 03/08 21:40 : → XXXXXX: 你會不會被永桶? 03/08 21:40 : 噓 XXXXXX: 掰ㄖㄡ 03/08 21:40 : 推 XXXXXX: 辛苦了,名人堂裡好好休息吧 03/08 21:42 : 噓 XXXXXX: 03/08 21:42 : 推 XXXXXX: 掰掰 03/08 21:42 : 推 XXXXXX: 886 03/08 21:46 : → XXXXXX: 顆顆顆顆顆顆顆 03/08 21:54 : 噓 XXXXXX: 滾拉 03/08 22:15 : 根據推文的內容 可看出並非您所說的 "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 然而這一段只是回應您所說的內容 並非跟判決有關聯 : 四、 : 最後針對您提到的其他違規事項 : 該文章違反 :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 3. 政治文、討論他板賭盤 : 5. 國罵 (僅開放置底Live文) : 以上為我的回應 : 溝通內容這樣即可 : 謝謝您的詢問 : ※ 引述《fjames (詹姆仕)》之銘言: : : 英文板名:Baseball : : 當事板主:st900278 : : 簡述事由:違反板規B-18 : :    : : 溝通訴求:改判 : : 檢附證據: : : 板主你好,大賽期間管板辛苦你了。 : : 我的這篇文章(時間 Wed Mar 8 21:39:45 2017)被判板規B-18 我實在是覺得太重了。 : : B-18 : : 推文或發文明確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 : 此規定的罰則為永久水桶,會罰這麼重的原因很明顯,因其已牽涉到刑法301誹謗罪 : : 但我的文章很明顯,是要傳達對於比賽中那兩個對中華隊有利判決的看法。 : : 本人無意隱射裁判放水,看的人也不會因我的文章而誤以為我要傳達放水的想法。 : : 更不用說就算當事裁判看到了,我也不可能因此被起訴。 : : 當然此篇文章既提到一例一休,又翻韓國人以前買通足球裁判的舊帳,鬧板的罰則是 : : 肯定免不了的,望板主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6.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89119308.A.C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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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已裁定溝通程序結束,本文僅供板主參考而不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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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可考慮進行其他權利救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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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mYXCpt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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