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Monkeys版主middy11不當處分
※ 引述《edison321 (我偏要動幾動)》之銘言:
: 英文板名:Monkeys
: 當事板主:middy11
: 簡述事由:05/01板主於公告文#1P1kleli認定本人於#1P1SVkF3文章推文違反版規
: 【第01條】文章/推文內容有對於球員、教練、板友、團體及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 性騷擾及讓兩性不舒服之語言或圖片。
: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
: 溝通訴求:本人主張「廢到笑的打線」該推文是針對當天猿隊打者表現之善意評論
: 並非批評特定球員或特定團體人格特質之人身攻擊
: 我國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Lamigo桃猿隊為職業棒球球團 其球員表現自然可受公評
: 本人言論並未逾越刑法善意評論範圍 請求撤銷水桶處分
: 檢附證據:
: 違規推文 https://www.ptt.cc/bbs/Monkeys/M.1493625832.A.BEC.html
: 水桶公告 https://www.ptt.cc/bbs/Monkeys/M.1493551086.A.3C3.html
: 刑法311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11
小組長你好,想就edison321板友來做以下回覆
1. 就字面對意思來看,我覺得"廢"這個字就已經到人身攻擊了,
另外我不是仙人,我看不出來這是善意評倫,
打不好就說打不好或打的差,為何要用"廢"形容?
2. 這是網路世界,我也不認識你,我只能就字面上意義來作出判決
3. 你說的沒錯,球員打不好可被接受公評,但在推文之前,
將心比心一下,然後思考一下其形容的字眼,應該沒很困難吧
4. 還扯到刑法,這根本兩碼事
最後,小組長,以上就是我個人的溝通, 完畢
再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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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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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不是仙人,這點我自認我沒說錯,我也不認識你,所以對你我也沒有偏見,
我只能就字面上判定,我認為,"廢"這個字眼已有涉及到眨低及人身攻擊,
以上這是我的補充,謝謝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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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3742363.A.83E.html
※ 編輯: middy11 (114.36.8.188), 05/03/2017 0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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