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版主 arashicool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07 15:24), 7年前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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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yer6693 (異鄉人)》之銘言: : 標題: Re: [溝通] Baseball版主 arashicool判決 : 時間: Wed Jun 7 02:14:58 2017 : : ※ 引述《arashicool ()》之銘言: : : 我就說一句 為什麼你要避開引戰條款中的 : : "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 : 你舉的例子 : : 你可以直接去翻版上的例子 : : 大多用是 : : 對對對 : : 不對 : : 這樣的詞彙來作推噓文 : : 不過此類文章很有可能變成無意義文 : : 就這樣 他不容易構成引戰 : : 我無法立即解除您水桶 : : 就這樣 : : 因為我認為,那個條文的完整內容是 : :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 : 規定的開頭這樣寫,就代表必須是「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 : : 而做出其後的行為,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 : 才構成違反這條規定。我是自己PO一篇文,並不是針對別人的文章/推文在回應, : : 所以並不是我刻意避開,而是我不覺得自己在這個範疇中。 : : : 好,即使我退一萬步,就承認「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是指稱無須任何條件的行為, : : 只要明確挑起紛爭就算違反板規。 : : 那還是回到我最原本說的,我哪一句話是在「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 : 如果我今天是說: : : 「爪爪開始囂張嗆鄉長了,大家快找回棒球板團結起來嗆爪的風氣」 : : 「只是FB發文,爪爪就開始網路霸凌鄉長了,反爪的大家還不團結起來嗎?」 : : 這種很明確、有意圖挑起紛爭的,才真的構成「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吧, : : 而我只是好好講一段話,卻用模擬情境判我有罪,這怎麼想都很不對勁。 也並沒有模擬情境 您都說下面推文者認為這是引戰了 我先模擬情境您可能違規 然後由推文判斷您是否與我模擬的情境是一樣的 兩者畫上等號後 豈不就代表您真的違規了? 如果您認為您還是沒違規 那我們兩人必不會有所交集 持續的溝通也是無法達成共識了 本人已溝通完畢 交由後續程序執行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98.5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6772902.A.E3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95.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6820263.A.A9D.html ※ 編輯: arashicool (1.161.195.36), 06/07/2017 15:24:36

06/08 03:55, , 1F
你還是沒回答,我文中哪一句話是在引起爭端阿
06/08 03:55, 1F

06/08 04:09, , 2F
鄉民毫無理由的指控,也可以被你拿來當作定罪的依據
06/08 04:09, 2F

06/08 04:10, , 3F
,這種完全不符合法律上犯罪構成要件的判法是完全沒
06/08 04:10, 3F

06/08 04:12, , 4F
有合理性與說服力的。我會繼續向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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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2:37, , 5F
根據兩造雙方回復內容,組務認定溝通程序已完成。
06/11 02:3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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