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Baseball 板 B-10 板規釋疑
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名單:GreenChamber/st900278/arashicool
討論主旨:B-10板規解釋與疑問
討論內容:
B-10板規內容如下:
10.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
1.如陳致遠上綜藝節目。
2.如張誌家打高爾夫球。
砍文+水桶15日
以現行的板規內容來看,「綜藝節目」與「打高爾夫球」明顯指的是「放水球員」與棒球
的無關的娛樂新聞,完全沒有提到棒球點,這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前幾天張誌家的欠債的新聞,有幾篇的確有提到他的球員生涯,不過板主都以B-10作為
處理,明明有提到棒球點,也不是娛樂新聞,但是卻用此項板規,是不是有矛盾點?
還是說板主們認為「放水球員」的新聞一律都是以B-10處理?這部分是不是要說明清楚?
以上是我的疑問,可以的話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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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賦總是比經驗重要。因為當你得到經驗時,天賦已經沒了。
-Pat Corr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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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43.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2704634.A.0B5.html
修正:新增文字段落
※ 編輯: Kitakami (114.46.143.23), 08/14/2017 1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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