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Baseball 板 B-10 板規釋疑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銘言:
: ※ 引述《Kitakami (Producer)》之銘言:
: : 英文板名:Baseball
: : 板主名單:GreenChamber/st900278/arashicool
: : 討論主旨:B-10板規解釋與疑問
: : 討論內容:
: : B-10板規內容如下:
: : 10.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
: : 1.如陳致遠上綜藝節目。
: : 2.如張誌家打高爾夫球。
: : 砍文+水桶15日
: : 以現行的板規內容來看,「綜藝節目」與「打高爾夫球」明顯指的就是放水球員的娛樂新
: : 聞,完全沒有提到棒球點,這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
: 版規是指無關棒球文章 自然就不是單指娛樂新聞
: : 但前幾天張誌家的欠債的新聞,有幾篇的確有提到他的球員生涯,不過板主都以B-10作為
: : 處理,明明有提到棒球點,也不是娛樂新聞,但是卻用此項板規,是不是有矛盾點?
: 那只是敘述張誌家 主旨是跟欠債有關
: : 還是說板主們認為「放水球員」的新聞一律都是以B-10處理?這部分是不是要說明清楚?
: : 以上是我的疑問,可以的話歡迎大家討論。
: 跟棒球無關的文章 屬於B-10
→ Kitakami : 如果可以的話 我想瞭解其他兩位板主的看法 08/14 19:41
有幾篇的確有提到張選手的職業生涯,但是我認為那頂多就是介紹這位球員
也因為他之前是職棒球員,所以此社會事件才會造成媒體的大幅報導
所以整篇主題並不是講述他球員生涯,而是講述他的不良社會事件
從標題就可以直接得知了
像是許選手盜採山林也是同樣的道理
不過也有像陳致遠選手於電視台討論棒球國家隊的新聞
廖敏雄教練討論關於球員培訓
這就不違反B-10了,很明顯主題有棒球
這版規我自己認為也是該修改了,比例原則上水桶天數與其它版規有一定的差距
而且若是未來有新聞以類似專欄的方式
寫出A選手的人生 假球案--->普通人生活
那這是否有違反B-10
或者B選手成為歌手,用歌聲歌詞唱出自己棒球生涯
.....等類似問題
可能版規上必須要有更詳細的敘述來避免上面的例子造成模糊地帶
但是就張選手這個案例,完完全全就是B-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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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2721944.A.8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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