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板主vincent7977 水桶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松井一朗)時間7年前 (2017/10/24 13:22), 7年前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銘言: : 雖然申訴人很明顯不了解什麼叫"分開申訴" : 但還是請小組長將檢舉案及禁言申訴案分案受理 : --- : 什麼黑或什麼粉都不構成人身攻擊 : 基本上那就是一種稱呼 : 用來敘述討厭或喜歡某個人事物的群體 : 如果板主對這樣的稱呼進行判決 : 其中隱含的是對喜歡/討厭特定人事物的價值判斷 : 有失板主判決上需保持的中立性 以下你的言論完全在打臉你以為的中立性 : 但是公開說一個特定群體"噁心""玩雜耍"就是另一回事 : 這很明顯在貶低這個特定群體以及其言論 : 完全符合引戰的要件 看來我打了長篇大論數次要求你看完前後文都是白打 你肯定完全沒有仔細去看那三篇文章的內容 不看完整前後文自然容易失去公正性判決是其一 重點是你連解釋桶我噓文的原因都還在睜眼說瞎話 我非常非常非常明顯在針對做出該抹黑文的「行為」在批判 我的兩則噓文都有明確提到"噁心""玩雜耍"是在評論做出該行為與目的的護航迷 而非甚麼都不講直接留一句護航迷都很噁心 沒有針對我的護航迷我根本沒去回應 所以沒有做出該挑釁行為的護航迷顯然不是我批判的對象 事出必有因 我就是只針對那個因在回覆 再強調一次 噓文明顯列出批判是在針對為了護航而抹黑的行為 其他護航迷沒有抹黑我 我就沒有一竿子打翻整艘船 : 綜上 : 本案不改判 : 另外要提醒申訴人的是 : 水桶申訴案和檢舉案在判決時是各自獨立處理的案件 : 往後申訴請不要再以"水桶某甲 不然就解除我水桶"的方式申訴 : 水桶判決不是拿來交換用的 : 若無新事證或說法本案不再回應 看完你這番言論 實在覺得溝通這個步驟對你而言根本就是多餘 我兩次訴求最後都強調什麼? 請標準一致! 這兩次訴求就是一體兩面的 今天是對方針對我做出怎樣的行為我就怎樣回覆 你認定他沒有違規就不該認定違規 你認定我違規那他同樣的行為在先就也違規 這是有沒有站在同一個標準在判決的問題 但看到你前一段對我睜眼說瞎話的認定 的確早就不理性在先了 當然後續的判決更不可能公正 而你今天為了讓你早就受影響的判決更站得住腳 又恣意將我的觀點抹黑成訴求是為了交換用? 再重複一次 我的兩次訴求目的就是同一個原則:請標準一致 你的雙重標準判決早就有先例了 我上一次被你桶就是在回覆引戰酸民 你桶一個酸民也桶我 但我真正回覆的對象 同時也是板上象迷反應最不滿的對象 跟你桶前一個酸民用一樣的引戰用字詞卻沒事 我最後沒再檢舉是因為小組長最後判決出來時我早就已出桶 不然他也認為該問題有雙重標準的疑慮建議我可以檢舉 (當時跟我溝通訴求的是D板主 但原先桶人的是你) 回到本案 你可以解釋一體兩面的訴求也是要分開步驟申訴 這樣我會為了不了解官僚效率的因素做出改進 (而我也確實改分成先後兩篇文章提出申訴了 不過由於一體兩面的關係所以我保留你的原文) 但如今你身為板主居然還進一步做出扭曲我訴求的目的 已經失去身為板主的理性與公正性 所以我建議你也可以思考一下自己是否還適任板主這個職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0.197.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8822548.A.A2C.html ※ 編輯: MATSUICHIRO (103.10.197.60), 10/24/2017 13:32:45

10/24 15:28, 7年前 , 1F
攻擊板主只會讓你的申訴案更不可能過
10/24 15:28, 1F

10/24 15:28, 7年前 , 2F
本案不再回應 請小組長裁定
10/24 15:28, 2F

10/24 16:53, 7年前 , 3F
攻擊?你先刻意扭曲我的訴求我才因此質疑你的公正性
10/24 16:53, 3F

10/24 16:53, 7年前 , 4F
有憑有據的質疑且只是提供你自省的建議 哪裡攻擊了?
10/24 16:53, 4F
文章代碼(AID): #1PxiuKei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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