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Trade Exception..
※ 引述《jsoccer (soccer)》之銘言:
: TE的用法其實很單純→「不能跟任何東西併用的交易專用薪資空間」
: 也不能用來簽自由球員,祇能用來交易其他隊的球員。
: 用法嘛,去年火箭就用過一次,他們弄來Mike James。
: 通常是在包裹起來時TE會很好用,假設以下A、B隊都超過薪資上限,
: 若A隊手上有500萬TE時,就可以用一個100萬球員去換B隊的300萬球員,
: 乍看來薪資不對等嘛,但交易是這樣的:
: A隊:失去100萬 得到300萬→得到的比失去的多,要考慮薪資問題
: B隊:失去300萬 得到100萬→失去的比得到的多,不用考慮薪資問題。
: 這交易要看成兩隊不同的部份:
: 對A隊來說是用500萬TE中的300萬得到300萬球員,並換出100萬球員(得到100萬TE)。
: 300萬TE←→300萬球員...OK
: 100萬球員←→nothing...OK(失去的比得到的多)
: 對B隊來說是用300萬球員換來100萬球員,所以他們會得到300-100=200萬TE。
: 300萬球員←→100萬球員...OK(失去的比得到的多)
: 推 joiyx:從舉的例子來看,最簡單就是可以用低價球員換到高價 220.141.36.107 08/08
: → joiyx:球員,令一方也可以減輕薪資壓力,方便球隊操作交易? 220.141.36.107 08/08
: → joiyx:從我失去窩可來說,我們的薪資不但變輕了,也傭有TE 220.141.36.107 08/08
: → joiyx:可以打包某些球員換到不錯的球員,當然要有人肯啦.. 220.141.36.107 08/08
例子上是這樣沒錯,但要注意的是「不能跟球員併起來計算薪資」
怎麼說呢?例子中的低價球員是「FOR NOTHING」,並不是跟TE合起來算,
TE是單獨去換球員的,可是交易不能「單方面什麼都沒拿出來」(TE不算),
所以要配個東西過去,讓兩邊都有得有失,
TE祇是用來「製造」接收球員這方,薪資超出上限卻還能運作的空間而已。
所以理論上,一支擁有"一個700萬TE"卻超出薪資上限的球隊,
他們應該是可以用一個「第二輪前59順位萬年保護」的選秀權,
配上700萬的TE去換一個710萬(TE有10萬元的彈性)的球員。
但他們不可以拿700萬TE配上100萬球員去換一個800萬的球員,
TE是不可以跟任何東西併起來計算薪資的。
但TE可以拆開來用,球隊可以先跟A隊換一個300萬,再跟B隊換一個200萬,
這樣他們還有200萬的TE,可以再拆成兩個100萬去換球員都可以。
但因為交易不能祇拿TE,算起來他們要丟出去四件東西(選秀權或球員),
所以應該也不會有球隊願意這樣零星的單獨使用TE,多半還是跟球員包裹起來用。
(PS.第二輪前59順位萬年保護,這種選秀權有人會想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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