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Trade Exception..

看板Celtics (波士頓 塞爾提克)作者 (好球)時間20年前 (2005/08/05 06: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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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hole (請賜我七難八苦)》之銘言: : 恩..現在國外討論區最熱門的話題就是TE了 : 在這邊整理一下我看到有關於TE的一些規定 : 1.TE不能跟另一個球員的薪資合併,以換得更高薪資的球員 : Ex:5.5M TE+Blount=/=11M的球員 : 2.TE只能用來跟別隊交易"相同"或低於薪資的球員,125%在這裡不能使用 : 3.TE只能用來交易球員,我們不能用TE去簽下自由球員 : 4.兩個不同的TE不能合併,像我們現在的兩個TE(一個1.9M,一個5.5M)就不能合併成7.4M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請教 假設甲隊團隊薪資六千一百萬 而豪華稅門檻為六千 而甲隊為躲避豪華稅 而將隊上一位領五百萬的球員交易到乙隊 僅換回五百萬的TE 而不換回其他的球員或選秀權 易言之,可否以球員和TE作交換? 而TE是否算入團隊薪資內 甲球隊可否藉此將團隊薪資壓低至豪華稅門檻以下? 第二個問題是丙隊將一位領一千萬的球員交易到丁隊 而換回原屬丁隊,年薪八百萬的球員 而中間的差額該怎麼辦? 用TE補足嗎 以上兩個問題 請對CBA 規定有深入認識的大大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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