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白色恐怖加身!體壇知錯不改?--為鄭 …

看板KARATE (空手道)作者 (阿里罕)時間14年前 (2010/05/11 17:33), 編輯推噓8(8010)
留言1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21 (看更多)
我不太知道鄭是不是事務官 不過如果一個法官以非全體意見指責一名律師「囂張跋扈」 不但傷害整體形象也讓整個大會受到質疑 我不知道「囂張跋扈」在法界算不算公然侮辱 但顯然這不是一個客觀理性的用詞 又不是大會的意見 他發言時也還是裁判的身分吧 ==== 譬如 一個學校的校務委員如果跟家長會的成員對幹 這樣能算是言論自由嗎? ==== 言論自由是保障它的基本人權 但是當它有其他身分的時候就有其他考量 軍人不能公開幹譙長官 醫師不能拿病人資料說嘴 這些都有一定的分紀吧 今天這樣的爭議裁罰的點(或把柄)跟這點比較有關係 每個身分做的事情有其限制 選手在以選手身分的時候 就算對裁判的判決有多不滿 他本人也不能公開跟裁判嗆聲 這和言論自由所說的基本人權沒有太大的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3.52

05/11 17:37, , 1F
開始離題囉~~
05/11 17:37, 1F

05/11 17:44, , 2F
鄭什麼"官"都不是,連這都搞不清楚也能寫一篇,我們也只能尊重
05/11 17:44, 2F

05/11 17:48, , 3F
他說的是類似法官(裁判)的地位吧
05/11 17:48, 3F

05/11 18:29, , 4F
曾志朗的反應恰不恰當?對判決有意見這樣罵對嗎?沒人要談
05/11 18:29, 4F

05/11 18:32, , 5F
鄭對曾的反應有意見是沒錯的,用詞不當就喝三年西北風…
05/11 18:32, 5F
樓上提到的是另外一個問題 這不是我能回答也不是我要回答的 關於鄭被判太重這點 我沒有 也不敢不同意 ==== 網路哪裡都一樣人人都有講話的權利 大家卻都認為只有跟我站同一邊才算人能講話 有些不涉及專業的公共領域卻被認為只有"立場對""政治夠正確"的人才被認為可以發言 我是必須承認我有點不看風向說話 抱歉了 ※ 編輯: alikhan 來自: 114.36.6.219 (05/11 19:39) ※ 編輯: alikhan 來自: 114.36.6.219 (05/11 19:40)

05/12 04:23, , 6F
跟你辯論≠不讓你講話,被駁到無話可說就說別人不讓你發言?
05/12 04:23, 6F

05/12 09:51, , 7F
peck駁了些什麼?都打完了還跑來放火
05/12 09:51, 7F

05/12 23:28, , 8F
如果真的打完了,就不應該在其他版背後說別人沒聽你說的內容...
05/12 23:28, 8F

05/12 23:36, , 9F
你的回應只有嘲諷跟斷章取義 因此我認為你沒有看文
05/12 23:36, 9F

05/12 23:38, , 10F
而目前最能表達我想法就是pbs先生那篇 其他我沒啥要講了
05/12 23:38, 10F

05/13 08:09, , 11F
沒人嘲諷你,一切都是你自己想的,連你自己都說你是耍嘴皮子的..
05/13 08:09, 11F

05/13 12:24, , 12F
你分不出來那個部份是抬槓 那個部份是認真的討論嗎?碩士?
05/13 12:24, 12F

05/13 14:31, , 13F
原來有分唷?害我誤以為您都是在耍嘴皮子呢,抱歉抱歉~~~@@
05/13 14:31, 13F

05/13 19:41, , 14F
所以我才會關心你的國文課有沒有好好上 絕不是在汙辱你
05/13 19:41, 14F

05/13 19:52, , 15F
再吵下去又要為難板主了 麻煩原PO把我的推文全刪掉吧 謝~
05/13 19:52, 15F

05/13 19:53, , 16F
沒辦法...國文再好也都會認為您是在耍嘴皮子~~~@@
05/13 19:53, 16F

05/13 19:56, , 17F
我覺得留下來好,給大家看看彼此的對話.留給眾人評論~~~@@
05/13 19:56, 17F

05/13 20:02, , 18F
是嗎? 我是無所謂 不過我的文也可能會為了和諧被砍掉就是
05/13 20:02,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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