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棒球經》電視裁判 未嘗不是解決方法

看板Monkeys作者 (FlameWind)時間20年前 (2004/11/25 12:2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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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CHUAN (珍惜)》之銘言: : ※ 引述《shoe (修)》之銘言: : : 棒球經》電視裁判 未嘗不是解決方法 : 其實滿反對的啦 : 電視可以是賽後做為是否誤判的依據 : 可是並不適合在現場做立即改判的輔助工具 : 所以現場的大螢幕並不會重播會有爭議的鏡頭不是嗎 : 很難想像假設有一天電視裁判成為場上的第七位裁判 : 雙方是不是動不動就會要求重播檢視 : 如果沒誤判..教練摸摸鼻子走下場 : 誤判了..裁判當場失去公信力..失去執法權威 這部分可以學美式足球 教練一場有一次還是兩次的challenge機會 可以要求裁判看錄影帶 challenge成功改判,失敗也有罰則(美式足球罰碼數) : 誤判也是球賽的一部份嘛 恕不能苟同 自由心證才是比賽的一部份 例如50/50的上壘機會或是好球帶 誤判能避免就應該避免,有時候因為裁判走位角度造成的誤判 應該都可以藉由錄影帶來更正 其實裁判應該要主動要求其他裁判的輔助,或是看錄影帶 不要等球隊上來爭議,主動利用錄影帶當作工具(像是NBA) 既能有更好的判決品質,也不影響公信力 : 增加球員的實力及競爭力才是實際作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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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照理裁判應該把它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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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卻變成自己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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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fLwKub (Monk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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