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花邊] 知名記者:65場才能進最佳陣容這規則太蠢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 (・8・)時間3年前 (2023/04/07 17:45), 編輯推噓50(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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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yaOAO (Kaya)》之銘言: : Draymond Green也曾在自己的節目中談論這規則: : 我覺得老闆到後來也會抱怨,他們會發現一個傻蛋進了最佳陣容 : 他們必須給他續約合同,他會向球隊索要頂薪或者超級頂薪,就因為他進了最佳陣容~ Draymond Green 搞錯了一件事,他有點倒果為因了 這種頂薪或者超級頂薪,當時設立的用意是幫助母隊留下明星球員,且只有母隊有優勢 並不是因為「傻蛋」進了最佳陣容,所以老闆必須給他續約 老闆有權利不給,而且確實有發生過這種例子,等一下後面會提到 整個聯盟大約450~500名球員,一年下來只有15人有機會得到年度最佳陣容 即使扣掉出場數不足的院長們,我是不覺得剩下認真打球靠規則入選的人會差到哪裡去 除了新秀合約年拼的是指定新秀延長之外,即使沒拼到也還有RFA身份,老闆不怕人跑掉 而其他6~7年資的頂級球員在合約年或者在合約到期前的前兩年去拼年度前三隊這很正常 對球員而言,為的就是增加自己生涯的薪水,去爭取 DVPE 或 DVPC 的 35% 頂薪 對球隊而言,這是幫助母隊增加留人的機會,如果他們沒進等到變UFA時是有權利跑走的 這邊要強調的是,DVPE 是母隊限定,對球員而言也是能夠拿到的最大頂薪 如果你家的神主牌夠強,符合 DVPE 條件,只要雙方沒有鬧不愉快之類的 母隊是有權利拿錢砸向他們,同時也是一個避免讓他們提早進入 UFA 的方式 因為正常7~9年資的球員最大頂薪是 30%,35%要等到10年年資以上(你還不能退化) 所以很少有球員看到母隊開出DVPE還敢拒絕的,當然是先簽再說免得未來發生意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拿賽爾提克的 Jaylen Brown 來舉例 如果他在今年有入選前三隊的話,他將達成 DVPE 的條件,有資格簽下最大 5年2.9億鎂 若他今年沒入選,他還有第二次機會可以拼 35% Max,只要明年有入選前三隊就有 DVPC 若他明年還是沒進,那很遺憾母隊的優勢已經不多,都是最大30%,只有差別漲幅與年份 這種時候他要馬可以選擇直接走人,就看哪隊能生出30%空間裸簽他並給他球隊一哥地位 或者先和球隊簽兩年短約,之後用10年年資的方式來達成 35% Max 與球隊重簽一張大的 Ex. 像巫師的 Bradley Beal 去年簽下的 5y 251M 就是透過10年年資的方式來達到 35% Max,他也是一直用跳PO的方式來逐漸累積 如果賽爾提克的老闆覺得他是傻蛋,就算他達成DVPE條件,還是可以不給他 35% 但是這樣和球員唱反調就要承擔球員走人的風險,而且幾乎是主動把球員給逼走 自己省錢省到最後讓明星球員變成空氣,是誰傻還很難說 近年來有三個正反例子可以參考 Ex1. Kemba Walker 在2018-19合約年入選年度第三隊後成為UFA 這使他符合35%的條件,根據當時的薪資空間是 109.14M, 他可以拿到最大頂薪合約是 5y 224.1M,但是當時黃蜂不願意開 35% Max 給他, 最多只肯開給他 5y 160M,這甚至連當時的 30% Max 都不到, 其中一個原因是 Michael Jordan 不想繳稅,除了總額多一年,但平均年薪卻更少 最後讓 Walker 選擇以 4y 141M (30% Max) 加盟賽爾提克 Ex2. Gordon Hayward 在2016-17合約年落選年度前三隊後成為UFA 他喪失了35%的資格,母隊與別隊都同樣能開30%給他, 母隊的優勢僅剩下 最大五年 和 每年 8% 的漲幅 最後 Hayward 先是睡了一覺後,隔天在《The Players' Tribune》上面 寫文章感謝爵士,並宣布他將以 4y 128M (30% Max) 加盟賽爾提克 「Hail Hydra」 Ex3. 國王的 DeMarcus Cousins 在 2014-15 及 2015-16 球季 兩次入選年度第二隊,已經符合 DVPE 資格,國王原本也有意開 DVPE 給他 但最後國王的印度老闆 Vivek Ranadive 反悔,不只沒開 DVPE 給他 還在交易截止日前把當天正在打全明星賽的 Cousins 交易至鵜鶘, 國王的理由是不願意在沒有穩定季後賽的情況下被他 35% Max 的薪資卡死 包括前面 Jordan 不給 Walker 的35%,從事後諸葛來看他們或許是正確的 但實際上GM沒有上帝視角,他們沒辦法預知球員未來的傷病情況會影響多大 -- 當然,我也不認為每一個入選前三隊的球員都對得起 35% Max 合約 但規則和聯盟的生態就是這樣,不覺得球員努力爭取自己的待遇有什麼不對 實際上也沒有那麼多UR的球員給你挑,就算溢價也不見得要在母隊走完合約 不然那些領著頂薪被當球踢交易來交易去,最後被買斷的球員又是怎麼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4.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80860731.A.5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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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傻蛋真的人品爆炸拿到年度隊,實力不夠的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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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完整。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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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就是不會捧最滿的約出來。反之,更多情況拿年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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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球員是價值遠超能給的上限,球團當然願意開到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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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例子 John Wall,生涯進一次年度第三隊拿DV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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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拿到薪資空間 但沒人會開運鈔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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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傻蛋真的是看不起人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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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Wall是「拿到」的,這篇舉例是「沒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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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水準就沒差這麼大 替補上來的怎可能會是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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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討論的應該是要不要卡80%出勤 有趣的是 NBA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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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的個人排行榜 卡的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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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各隊出手數足的根本不會差到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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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原本的年度隊多數是薪資給滿也超值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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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如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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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後面的補上來,只是這個超值變得沒那麼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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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就出頭的巨星叫人家傻蛋 有點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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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數是一定要的 拿那麼多薪水連個穩定出賽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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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直銷班,沒人能拒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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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綠賽專業重新幫我再複習一次黑蛙aka九頭蛇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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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都看不到人了 還靠較少出賽的數據拿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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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丹跟國王老闆 眼光都很精準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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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怎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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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看的話MJ跟國王印度老闆的眼光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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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知道有哪些傻蛋 差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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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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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er Hayward Cousins 都證明GM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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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不要用出賽數 但用上場分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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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鐘數不太好 因為太虐會早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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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球團要這些超級球星維持一定的上場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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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的例子 母隊沒簽到反而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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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堆假想例子還不如這篇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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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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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半個例子 Gobert 有簽但沒領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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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球員要以進前三隊爭取35%合約,那也是自然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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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現象,但事實上就是如果球團真的覺得這個進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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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的球員不到35%的價值,自然不會給那樣的合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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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講的那種情況根本不是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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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起來這個規則反而有利球團,因為可以排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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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帶院長屬性的神獸,上場沒多少卻進前三隊,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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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他35%頂薪養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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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的說完了。不懂為何一堆人會覺得球員拿了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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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最慘運鈔車矮湯有前三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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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老闆就會像被下降頭一樣沒有其他考量就一定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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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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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8:36, 3年前 , 5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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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 Hyd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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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頂新也要能出賽啊,不然球迷買票進場看球星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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凳是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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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自己會評估阿 如果覺得不值 拿什麼頭銜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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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正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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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馬刺也是不願意先端出來啊 可愛也因此再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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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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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8:52, 3年前 , 60F
推 邏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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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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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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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實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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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的貢獻也比院長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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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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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9:21, 3年前 , 66F
馬刺不願意端就是假新聞 謠言 根本還不能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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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這消息的人就是要黑馬刺挑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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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9:23, 3年前 , 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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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9:32, 3年前 , 69F
解說清楚,舉例適當,優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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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9:49, 3年前 , 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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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24, 3年前 , 71F
坦白說你講的是紙上規定 但嘴綠是直接在第一線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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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24, 3年前 , 72F
經歷的人員 NBA球員和其經紀人 要怎麼跟球團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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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談判 不可能只有規定上 一定有規定以下 所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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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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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29, 3年前 , 75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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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44, 3年前 , 76F
訂出65場的也是在第一線的球隊方 而且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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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同意了 如果真的覺得65場很蠢 當初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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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球隊方妥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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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綠搞不好也只是嘴砲,或是挑自己有利的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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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1:27, 3年前 , 80F
誰說球員是當事人講的就一定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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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1:32, 3年前 , 81F
等有年輕的球員出來講說這不好再說,老一點的球員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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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1:32, 3年前 , 82F
然會覺得這點對他們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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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03:28, 3年前 , 83F
我覺得他講的傻蛋很像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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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9:09, 3年前 , 84F
非常推,這篇見解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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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B-OxKV (NBA)
文章代碼(AID): #1aB-OxKV (N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