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八人保護名單?

看板NBAGM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05/13 04: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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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rking (....)》之銘言: : ※ 引述《Lyotard (非人)》之銘言: : : 嗯嗯....這是最難解的狀況,若是這樣,整個 RFA 的問題會變得非常複雜....... : : 這樣好了,應該把每個球隊的球員合約分成在約、RFA、FA, : : 列出他們的狀況後,再來討論可能的搭配保護名單與交易籌碼。 : : 晚一點來從這樣的方向重新作一遍 :D : 這個問題連Coon都無解,只知道聯盟在球季中曾經發過相關資料給所有球隊, : 主要就是針對Option、RFA 的時間來界定,我比較傾向於聯盟可能會要求球隊 : 在選秀前就決定RFA 以及Option的資格,我的理由是如果聯盟不這樣做,事實 : 上想要留住新人的球隊只要不執行RFA 的要件,根本就不會有這個問題,然後 : 如果不想留的話,就不用管他了!去保護自己想要的球員就行了。那還用規定 : RFA 如果選走的話,他就變成無限制FA的條款嗎?我的理由是這樣....^^ 剛剛吃飯想到一個問題就是RFA 是為了保護母隊不會因為其他球隊的高薪挖角而 喪失一個辛苦培養的球員而存在的,所以如果球隊不保護的話,球員可能就不會 留在原隊,這是其中的一個風險.... 當然如果球員和球隊在私底下就已經溝通過的話,或許就真會成為一個盲點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87.64
文章代碼(AID): #10eelDz_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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