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有限制自由球員的規定

看板NBAGM作者 ( )時間18年前 (2006/03/11 2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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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希望各位版友們能幫忙解惑,感激。 問題是這樣的.. 關於有限制自由球員(RFA)的認定有兩種,其中一種如下: "自98-99 球季或以後進入聯盟且年資不大於三年的球員視為RFA。" ~~~~~~~~~~~~~~~~~~~~~~~~~~~~~~~~~~~~~~~~~~~~~~~~~~~~~~~~~~~ 那麼,假如有位球員符合上述條件,假設在98~99球季之後加入, 且為第二輪選秀加入NBA。現在,該球員打完第二年球季後合約到期, 選擇加入別的聯盟(比如說歐洲的球隊),那麼,該球員仍然算RFA嗎? 歐洲的球隊如果想要該名球員的話,需要提出offer sheet嗎? 還是說這樣的球員就不算RFA,而算是完全沒有限制的自由球員了呢? 煩請各位板友們解惑了,謝謝,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0.126
文章代碼(AID): #144kQz68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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