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ac-10雙雄對決
看板NCAA (美國大學體育協會)作者Beeliever (Go Jackets!)時間21年前 (2004/01/19 16:29)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0/10 (看更多)
※ 引述《QQDiaspora (xxxx)》之銘言:
: 為什麼說上述那兩個連結的文章不能證明什麼?
: 你若上網查Pac-10足球,
: 我保證你可以找到某隊跟某隊在某年是co-champion之類的文章。
: co-champion歸co-champion,
: 他們還是用teibreaker rule來決定那一隊去打那個bowl game。
: 籃球跟足球的不同處在於籃球的季後賽NCAA Tournament
: 是完全由selection committe來決定,各隊的球季戰績雖供參考,
: selection committe有絕對的權力來決定64強及bracket的排名位置。
: 足球則稍微複雜點,tiebreaker rule在此有實質的影響。
: 籃球則否。
關於這一點我個人看法完全相反,在沒有錯誤的前提下,學校或聯盟官方
聲明的證明效力必臨駕於其他所有文件之上,任何與官方資料衝突的文件
內容,應當優先受到質疑。當然,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相信與否的標準
,如果前述兩個學校的白紙黑字也遭到否定,我唯有承認針對此一議題我
已經無法說服你。
另外,那一隊去打 bowl game跟co-champions根本毫不衝突,假設在兩隊
平手的情況,甲隊在使用 tiebreakers後獲得優先權並不代表乙隊會被剝
奪 co-champion的頭銜。換言之,兩隊的聯盟排名不必然會有先後之分。
前兩年的Pac-10正是最好的例子。更何況有的時候,tiebreakers 根本是
與實力無關的標準,拿來區分高下反而不合理。
回到原來的問題,即使是同一個聯盟內,不同運動項目的 tiebreakers不
一定就會相同,美式足球的狀況不應拿來與男籃混為一談。tiebreakers
的使用必定有其「非分出高下不可」的目的,比起美式足球的聯盟從上到
下的排名關係到各隊受邀權的順位,籃球除了季賽冠軍或錦標賽種子順位
外,並沒有類似的必要,許多情形下採取並列方式分享榮耀我個人不覺得
是不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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