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幾個判例,想請教大家...
我的棒協的規則整本不在身上XD
只能用印像還有中職網站上簡單的規則來回
※ 引述《kenfun (唉呀~...快受不了啦...)》之銘言:
: 最近比賽碰上不少有爭議的case,想請教大家正確的判決:
: case 1
: 情況:
: 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邊線旁高飛球,球被投手接殺,
: 但投手及捕手為了接球而相撞倒地,主審見投捕手相撞倒地,立刻喊比賽暫停。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抗議主審太早喊暫停,使得二壘跑者沒有辦法趁機進占三壘。
: 想請教大家:
: 主審喊暫停的時機?
我的經驗是
就算有人倒了主審也不會直接喊暫停
等到其他野手來處理球
讓比賽進行到大家都靜止了 守方or裁判一定會叫暫停
: case 2
: 情況:
: 球數零好零壞,打者擊出未高於擊球員頭部的擦棒球,被捕手以手套蓋住胸口護具
: 接捕,主審判出局。
: 爭議點:
: (1)進攻方教練抗議擦棒球非第三好球,且未高於擊球員頭部,不應判出局,但主審
: 堅持判出局。
: (2)進攻方教練又抗議捕手非用手套或徒手把球接殺,而是借助護具才接住球,不應
: 判出局。
: 想請教大家:
: (1)的部份,查過網路上資料,似乎是主審誤判?
: (2)的部份,似乎也是主審疏忽?
先回答(1)
沒過頭部應該只能算擦棒
所以應該不是接殺
不過只是印像 還沒找到規則
接下來就是不是擦棒被捕的問題了
順便提一下這個擦棒被捕
規則2.34 擦棒被捕球(FOUL TIP)
擊球員擊出之球擦過球棒直接飛進捕手的手或手套,
視為正規的接捕球。不被正規接捕者,不屬於擦棒被捕球,擦棒被捕球為好球,屬比賽進
行球。擦棒球先觸及捕手的手或手套後再彈出,如捕手能於該球未落地前再接捕者仍視為
擦棒被捕球。擦棒球如先落地,再由捕手接捕,則屬界外球,為比賽停止球。
【註】擦棒球如最初觸及捕手的手或手套以外的用具或身體後再反彈出,即使在該球還未
落地前再接捕者,不屬於擦棒被捕球,而屬界外球。
如果他的這個擦棒球先碰到手套再打到護具再抱住 那還是算擦棒補捕還是要死
如果是直接打到護具再抱住 就不算確實接捕 算個界外球
至於(2) 是在(1)當成接殺下做為前題
就先不論(1)的判決對不對
直接當成接殺到底那樣死不死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A) 其界內飛球或界外飛球(擦棒被捕球除外)為野手「確實接捕」時。
【註二】球觸及捕手穿戴在身體上的面罩或護具而反彈,在未落地前捕手接獲時,視為「
確實接捕」(有關於擦棒被捕球請參考本規則2.34之規定)但利用手或手套以外的物件(
如面罩、護具)接獲時,則不得視為「確實接捕」。
如果以接殺來論 先碰到護具再進手套還是可以算死
不過文中寫"以手套蓋住胸口護具接捕" 那到底進不進手套認定就交給主審吧 科科
: case 3
: 情況:
: 兩人出局,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未第一時間順利接捕,
: 但打者踩過一壘壘包後,卻誤以為已經三出局,自行走出一壘邊線,
: 守備方三壘手見狀立刻傳給一壘手碰觸跑者,一壘審判出局。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抗議跑者已經先通過一壘,也未有向二壘跑的意圖,不應判出局。
: 想請教大家:
: 跑者是出局還是安全上壘?
規則7.08
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應被判出局:
(2) 進至一壘成為跑壘員後,顯然放棄進佔次壘而離開壘線時。
【原註】已踏觸一壘成為跑壘員之球員,認為比賽已告一段落不再繼續,而離開了壘線走
向球員席或守備位置之時,裁判員可認定其已自動放棄跑壘而判其出局。此時雖宣判出局
,但其他跑壘員仍處在比賽進行中。
所以如果真的走遠了 連tag都不用早就死了
不過還是那一句 裁判主觀認定
: case 4
: 情況:
: 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接住球踩三壘封殺跑者,
: 但想要雙殺傳往二壘時,卻失誤傳至中外野的比賽停止區外,
: 主審判跑至一二壘中間的一壘跑者回本壘得分,打者上三壘。
: 爭議點:
: 防守方教練認為一二壘跑者在傳球時,未通過二壘,應該只有pass one到三壘,
: 打者也只能上到二壘。
: 主審判決二壘跑者已經先被封殺,三壘手傳球失誤屬於第二動作,要多罰一個壘包。
: 想請教大家:
: 有第二動作,多罰一個壘包這種規定嗎?一般都是pass one不是嗎?
: 或是有否第二動作相關的條文?
一般都是pass one?
打壘球才會是pass one
先把你的"傳至中外野的比賽停止區外"當成傳到場外去來討論
(G) 給予兩個壘:比賽場地上沒有觀眾湧入時,把球傳入觀眾席或球員席(不論是否自休
息室彈回球場),或越過穿過球場圍牆,或拋至後網金屬網上,或被保護觀眾席之金屬網
夾住,此時應屬比賽停止球,給予進兩個壘之權利。給壘之基準,如該暴傳係屬於內野手
處理擊球後之最初行為所作之傳球時,則以投手投球時各跑壘員之位置起算兩個壘,其他
場合則以球離野手之時各跑壘員之位置為基準。
原註二】所謂「形成暴傳球時」的術語,係指該傳球於脫離野手手中時,即形成暴傳球之
謂。而非於該傳球觸地通過了欲接捕該球的野手時,或已飛進觀眾席中而無法繼續進行比
賽時才形成暴傳球。
暴傳球離開野手手中時,擊球跑壘員之位置為給與壘之基準。擊球員到達一壘前暴傳時,
所有跑壘員以投手投球當時所佔之壘為基準給與兩個壘。暴傳球離開野手手中時,擊球跑
壘員是否到達一壘應依據裁判員之判斷。
例】跑壘員佔一壘,擊球員擊出游擊前滾地球,游擊手傳球二壘欲使跑壘員出局失敗,在
擊球員已經越過一壘時,二壘手擬再轉傳一壘使擊球跑壘員出局結果形成暴傳。根據規則
,到達二壘的跑壘員得進入本壘得分。(上述之情況,當暴傳球離開野手手中時,若擊球
跑壘員已經到達一壘,可以得到進佔三壘的權利;若擊球跑壘員尚未到達一壘,准予擊球
跑壘員進佔二壘)
這個case說明的只有 裁判主觀認定你在暴傳時打者通過一壘沒
要從本壘算還是一壘算
如果打者從一壘開始賠 那原本的一壘跑者是從二壘開始賠
而且要賠的不是一個壘包 是兩個
: case 5
: 情況:
: 二、三壘有人,打者擊出右外野手前面落地的安打,右外野手拿起球正猶豫該往哪傳,
: 站在本壘上等球的捕手(捕手未完全遮住本壘),卻被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衝撞倒地,
: 主審認為三壘跑者惡意衝撞,把跑者驅逐出場,但得分算。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認為捕手沒有接球行為,不能佔據住本壘,屬合法衝撞,不能趕跑者出場。
: 防守方教練認為,既然跑者已經被驅逐出場,那麼得分應該不算。
: 想請教大家:
: 正確的判例?
得分一定算
踩完本壘板了會算
剩下的就主觀認定 真的就是主觀
你硬生生拐子撞倒捕手跟滑壘進去不小心衝撞 主審自己會認定
捕手有沒有妨礙跑壘 也是他認定
不過 捕手只是站在本壘上等球 也沒有用身体擋跑者 跑者也還有地方踩
也沒有在本壘板前的壘線上
這樣應該還不至於到明顯的妨礙跑壘 你滑一下也碰的到壘包
應該不用撞翻
不過是不是惡意是不是妨礙跑壘 主審說了算XD
這原本就很主觀
: case 6
: 情況:
: 三壘有人,兩人出局,打擊者纏鬥多球後,擊出游擊滾地球,游擊手傳往本壘,
: 捕手接球觸殺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
: 之後捕手發洩情緒的把球往地上一砸,並發出疑似「X~」的一聲發洩語,
: 主審不滿意捕手行為,把捕手驅逐出場,改判三壘跑者出局不算,順利回本壘得分。
: 爭議點:
: 很明顯..^^;;..防守方一定會跳腳...
: 想請教大家:
: 主審可否如此改判?
: 還是應該如case 5主審所判,可將捕手驅逐出場,但不影響已經完成的攻守行為?
: 幾個爭議的判決,還希望大家撥空看看,並提供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很明顯死了 應該不能改
然後該不該出場 就交給主審認定吧
棒球是一個很主觀判決的運動 抗議抗不完呀
這些只是我的印象 不一定對XD
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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