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幾個判例,想請教大家...

看板PlayBaseball作者 ( 冏rz)時間18年前 (2008/02/21 03:53),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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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fun (唉呀~...快受不了啦...)》之銘言: : 最近比賽碰上不少有爭議的case,想請教大家正確的判決: : case 1 : 情況: : 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邊線旁高飛球,球被投手接殺, : 但投手及捕手為了接球而相撞倒地,主審見投捕手相撞倒地,立刻喊比賽暫停。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抗議主審太早喊暫停,使得二壘跑者沒有辦法趁機進占三壘。 : 想請教大家: : 主審喊暫停的時機? 除非情況特殊 (地震,爆炸,停電),或規則書明,否則裁判不應主動叫暫停。 宣告暫停前應確保球場 (進攻球員與球) 都在靜止狀態,並且所有進攻球員都在壘上。 進攻方抗議有理,或許能以 "裁判引用規則錯誤" 要求改判跑壘員至應佔有之壘包。 不過要是裁判臉皮厚,你也拿他沒輒。 : case 2 : 情況: : 球數零好零壞,打者擊出未高於擊球員頭部的擦棒球,被捕手以手套蓋住胸口護具 : 接捕,主審判出局。 : 爭議點: : (1)進攻方教練抗議擦棒球非第三好球,且未高於擊球員頭部,不應判出局,但主審 : 堅持判出局。 : (2)進攻方教練又抗議捕手非用手套或徒手把球接殺,而是借助護具才接住球,不應 : 判出局。 : 想請教大家: : (1)的部份,查過網路上資料,似乎是主審誤判? : (2)的部份,似乎也是主審疏忽? (1) 其實 "飛球" 與 "擦棒球" 也沒有飛行高度/軌跡的硬性規定,應由裁判員認定 因此若裁判員當時認定為 "三振出局", 則應因球數記錯改判。 (2) 只要球沒有落地 (包含擊中裁判,進攻方球員,球場內移動物,圍牆) 之後由 守備員確實接補,不管球在守備員身上怎麼彈跳,都不會影響接殺的判定。 但若該球並非由球員接補,而是夾於裁判員或球員用具上,再以手或手套抓取時, 在該球為第四壞球或第三好球時,死球打者上一壘;否則當作沒事。 參考: 6.05 (A) (B), 7.05 (I) 6.05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 (A) 界內飛球或界外飛球(擦棒被捕球除外)為野手「確實接捕」時。 【註一】參考2.15野手於球接觸地前接獲者,視為「確實接捕」,期間雖在手中彈跳不定 (恰克落─JUGGLE),但只要球未落地即可。 跑壘員於第一位野手接觸飛球的瞬間,即可離壘。 野手可將身體伸出圍牆、欄杆、圍繩外之觀眾席之上空接捕飛球(只須身體的大部份留於 比賽場內),又野手可跳至欄杆上或放置於界外區域上的防雨布上接捕飛球,可是如同時 受到觀眾的妨礙的話,因為明知是負有危險的動作,故在規則上不能形成觀眾的妨礙。 野手至選手席的邊緣接捕飛球時,為免倒進選手席中,受到席中球員之扶持(不論對方或 已方)而接獲該球時,視為「確實接捕」。 【註二】球觸及捕手穿戴在身體上的面罩或護身而反彈,在未落地前捕手接獲時,視為「 確實接補」(有關於擦棒被捕球請參考本規則2.34之規定)但利用手或手套以外的物件( 如面罩、護身)接獲時,則不得視為「確實接捕」。 (B) 第三個「好球」被捕手確實接捕。 【原註】「確實接捕」係指未接觸地面之球進入捕手手套的意思,球停留於捕手之衣服或 其他物件時,或觸及裁判員後反彈,在空中被捕獲者,皆不可以視為正規之「確實接捕」 。擦棒球最初觸及捕手之手或手套再碰觸身體或戴於身上的物件,反彈後未落地前被捕手 接獲時為好球,如屬第三好球時,擊球員為出局。又如擦棒球最初觸及捕手之手或手套, 捕手得以手或手套蓋捕於身體或其物件上。 7.05 (I) 給予一個壘:第四壞球或第三好球之投球夾於主審或捕手之面罩或用具時, 給予一個壘。 : case 3 : 情況: : 兩人出局,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未第一時間順利接捕, : 但打者踩過一壘壘包後,卻誤以為已經三出局,自行走出一壘邊線, : 守備方三壘手見狀立刻傳給一壘手碰觸跑者,一壘審判出局。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抗議跑者已經先通過一壘,也未有向二壘跑的意圖,不應判出局。 : 想請教大家: : 跑者是出局還是安全上壘? 出局 7.08 (A) (2) (2) 進至一壘成為跑壘員後,顯然放棄進佔次壘而離開壘道時。 【原附註】被宣告為第三好球但尚未出局之擊球員,雖走向選手席或守備位置,在未到達 選手席前可自途中進壘,守隊欲使此擊球員出局,則於擊球員到達一壘之前將持球觸及其 身體或一壘,但擊球員進入選手席後,則不得進一壘應被判出局。 : case 4 : 情況: : 一、二壘有跑者,打者擊出三壘旁滾地球,三壘手接住球踩三壘封殺跑者, : 但想要雙殺傳往二壘時,卻失誤傳至中外野的比賽停止區外, : 主審判跑至一二壘中間的一壘跑者回本壘得分,打者上三壘。 : 爭議點: : 防守方教練認為一二壘跑者在傳球時,未通過二壘,應該只有pass one到三壘, : 打者也只能上到二壘。 : 主審判決二壘跑者已經先被封殺,三壘手傳球失誤屬於第二動作,要多罰一個壘包。 : 想請教大家: : 有第二動作,多罰一個壘包這種規定嗎?一般都是pass one不是嗎? : 或是有否第二動作相關的條文? 棒球規則對於壘包的判定,其實與坊間 (草野球) 之 "Pass-one" 有很大差距 規則 7.05 (G) 明定,若該暴傳球為內野手接補擊出球後的最初行為,則各跑壘 員所在位置以 "投手投球" 時間為準,否則則以 "該暴傳球離手" 為準。 在這個 play 裡,最初行為明顯是 "踩三壘封殺二壘跑壘員",因此 "兩個壘包" 要以暴傳球出手時間為準。然而當時一壘跑壘員僅佔有一壘壘包,因此只能保送 至三壘;擊球員則至二壘。 (G) 給予兩個壘:比賽場地上沒有觀眾湧入時把球傳入觀眾席或選手席(不論是否自選手 席彈回球場),或越過、穿過球場圍牆,或上去後檔網上方之斜網上面,或被保護觀眾之 金屬網夾住,此時應屬比賽停止球(DEADBALL),給予進兩個壘之權利。裁判給壘之基準 ,如該暴傳屬於內野手處理擊球後之最初行為所作之傳球時,則以投手投球時各跑壘員之 位置起算兩個壘,其他場合則以球離野手之時跑壘員之位置為基準。 【原附註】如內野手之暴傳為投球後的第一個守備行為,而跑壘員(包括擊球員)各已至 少踏進一個壘時,則應以內野手暴傳之球離手時,各跑壘員之位置為基準。 【原附註一】依據情況,有時也不給予跑壘員二個壘。 【例】跑壘員佔一壘時,擊球員擊出淺短的右外野高飛球,跑壘員停於一、二壘間,正進 退猶疑不決時,擊球員已經進入一壘並迫近跑壘員身邊之際,該飛球未被接獲,外野手傳 球於一壘時,球入看台,成為比賽停止球,跑壘員只可享受應得之壘數,一壘跑壘員進入 三壘,擊球員進入二壘。 【原註二】所謂「形成暴傳球時」的術語,係指該傳球於脫離野手手中時即形成暴傳球之 謂。而非於該傳球觸地通過了欲接捕該球的野手時,或已飛進觀眾席中而譕法繼續進行比 賽時才形成暴傳球。暴傳球離開野手手中時,擊跑員之位置為給與壘之基準。擊跑員到達 一壘前暴傳時,所有跑壘員以投手投球當時所佔之壘為基準給與二個壘。暴傳球離開野手 手中時,擊跑員是否到達一壘應依據裁判員之判斷。 由於內野手之最初傳球進入觀眾席或選手席,但擊球員未成為跑壘員者(如三壘跑壘員利 用捕逸或暴投擬得分時,捕手傳球擬觸殺而成暴傳球進入觀眾席時),以該暴傳球離開野 手手中時跑壘員之位置為基準給予二個壘。(適用7.05(G)時捕手視同內野手) 【例】跑壘員佔一壘,擊球員擊出游擊前滾地球,游擊手企圖封殺一壘跑壘員傳球於二壘 不及,二壘手再轉傳一壘擬刺殺擊跑員,這時擊跑員已到達一壘,結果形成暴傳,於是到 達二壘的跑壘員得進入本壘得分。(上述之情況,如擊球員於該球傳出時,已通過一壘, 則可獲上三壘。) : case 5 : 情況: : 二、三壘有人,打者擊出右外野手前面落地的安打,右外野手拿起球正猶豫該往哪傳, : 站在本壘上等球的捕手(捕手未完全遮住本壘),卻被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衝撞倒地, : 主審認為三壘跑者惡意衝撞,把跑者驅逐出場,但得分算。 : 爭議點: : 進攻方教練認為捕手沒有接球行為,不能佔據住本壘,屬合法衝撞,不能趕跑者出場。 : 防守方教練認為,既然跑者已經被驅逐出場,那麼得分應該不算。 : 想請教大家: : 正確的判例? 得分與否應依驅逐出場時間與踩踏本壘時間先後而定。 "非動作中" 守備員與跑壘員在壘線上衝撞 (或接觸),預設會判妨礙跑壘 持球或預備接球的球員與跑壘員在壘包或壘線上接觸,算是正常衝撞 若是補手站在正常跑壘路徑上空,僅露出部份本壘版,那我會傾向是妨礙跑壘的 case, 但進攻方未因此受阻,因而不判死球 (當作沒看到) 若跑壘員明顯採取異常路徑,衝撞不在壘包或正常跑壘路徑上的守備員,才會因 "不合運動精神" 判出場。但只要跑壘員先踩本壘版後才撞人,這分就一定會給。 本案例應補手明顯為於跑壘路徑內,我不會判決出場 (即使是不必要的撞擊) 不過我會抓雙方隊長警告,對任何不必要的接觸積極使用死球判決及驅逐判定。 : case 6 : 情況: : 三壘有人,兩人出局,打擊者纏鬥多球後,擊出游擊滾地球,游擊手傳往本壘, : 捕手接球觸殺三壘往本壘跑的跑者, : 之後捕手發洩情緒的把球往地上一砸,並發出疑似「X~」的一聲發洩語, : 主審不滿意捕手行為,把捕手驅逐出場,改判三壘跑者出局不算,順利回本壘得分。 : 爭議點: : 很明顯..^^;;..防守方一定會跳腳... : 想請教大家: : 主審可否如此改判? : 還是應該如case 5主審所判,可將捕手驅逐出場,但不影響已經完成的攻守行為? 棒球不是裁判在玩的遊戲 ^^; 一切還是要以規則為準 該出局的就要判出局,該給的分數也要給人家 -- 鬼壓床怎麼辦 騎上去啊 Blog: http://blog.roodo.com/clifflu/ Since October, 2006 Photo Galelry: http://clifflu.pixnet.net/ 沒有了 T_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4.247

02/21 18:07, , 1F
我覺得他傳二壘球都飛到中外野停止區了 球在球場內不
02/21 18:07, 1F

02/21 18:08, , 2F
太可能不觸地 打者也一定夠時間上一壘 判回本壘還ok啦
02/21 18:08, 2F

02/21 21:25, , 3F
謝謝回文的clifflu大和樓上b兄,大家幫忙解惑不少呢.^^
02/21 21:25, 3F

02/22 02:18, , 4F
CLIFF的比較詳盡! 我第一個回是想被檢證自己觀念,還好:)
02/22 02:18, 4F

02/22 02:19, , 5F
可是我想問真正碰見這麼無理的主審該怎辦? 投票換掉他嗎
02/22 02:19, 5F

02/22 22:37, , 6F
有時形勢比人強,我們case6的那位主審..我們可動不了祂呀.XD
02/22 22:37, 6F
文章代碼(AID): #17l8KtTJ (Play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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