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個因雨裁定的問題

看板PlayBaseball作者 (這就是暱稱囉!!)時間14年前 (2011/09/01 17: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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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是棒球規則裡面的問題 : 是由該聯盟規章裡面認定 : 有秩序冊或相關規定的話可以查閱一下 : 簡單說 認定比賽打到第N局成立 : N-1局以內保留比賽來日再戰 : 通常是聯盟認定的 : 例如中華職棒是九局 : 打滿五局比賽就成立 : 所以五局結束0:1 : 六局上變成10:1但因雨中止的話 : 還是主場球隊0:1獲勝 : 比賽總共幾局、完成幾局算正式成立、 : 觸身球驅逐出場的特殊規定、 : 還有提前結束執行細節....等等 : 通常是大會或聯盟會特別規範的部分 以下是我們聯盟的規章內容 (10)比賽過程中如遇雨中斷而無法繼續進行並完成比賽時,處理原則: a.尚未打滿1 局,重賽,原記錄不算。 b.打滿1 局,但未打滿4 局則保留比賽記錄並擇期補賽。 c.打滿四局或比賽時間已滿1.5 小時,則比賽正式成立(不再補賽)。 d.以上處理原則之裁量權在於主審,出賽球隊不得有異議。 由此條c項 是不是就無補賽之必要了??? 另外d項也是 當天是主審直接裁定比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58.143

09/01 22:44, , 1F
照這規章走的話,你們被裁定結束應該沒有問題
09/01 22:44, 1F

09/01 22:47, , 2F
我在打的球隊上禮拜也因雨被裁定比賽結束輸球作收XD
09/01 22:4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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