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蟑螂廠商,Chender道歉啟示

看板PlayBaseball作者 (os)時間13年前 (2011/11/01 12:38),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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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ff23 (無悔的人生)》之銘言: : 球檔 跟 久保田商標 : 還有MLB LOGO : 可能比較接近侵權 : 久保田部分是有前提的 : 至於MLB LOGO 還有 kitty 比較接近擦邊球 : kitty 要定罪太難了 : MLB要看從什麼地方來說 : 老實說 我只看到 ____競爭而已 : 參戰的不乏對法律有所認知者 : 但是 : 商標、專利、侵權 真的沒那麼簡單 : 雖然法律也是商業手段之一 大推 有空去修個智慧財產權導論 或是買個書來看也很容易 (推薦小洋的書) 我討厭侵害智慧權的人 但是也討厭隨便就搬智慧權來壓人的人 實務上這種案例很多 基本上我認為這跟律師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差不多了 (請勿對號入座) ptt發文可能沒怎樣 但隨便發函的話 公平會有案例 可以構成不公平競爭 這邊專利不可能 手套這種東西 頂說是新式樣的小專利 (都快要被修法刪除了= =") 對方也沒來台灣佈局 幫他們喊湯熱有啥用意 沒佈局本來就大家都可以用了 就像電子產品 之前中國山寨一推 美國廠商連告也沒得告阿 有可能認為技術不成熟 也有可能認為中國非市場 所以沒去佈局 吃到苦頭後 才開始去積極運作 現在則是不管怎樣 先告了再說 (有佈局的人) 就算沒侵權 拖到你產品週期就好了 所以才有專利蟑螂單靠告人跟收費 就能生存賺大錢 一般大公司法務一評估訴訟費用 被威脅費用 產品市場急迫性 通常也都付錢了事 但手套有這種的特性嗎 很多大專院校的專利也都申請好玩的 市場利益不夠大 根本也沒打訴訟的實益 (雖然也有閒人為了爽去賠錢打贏的 XDDD) 商標的話 這算是商標使用嗎 就我看到的 似乎都出現在客製化手套上 我想並不是吧 (去看看使用定義) 會有其他消費者會被混淆誤認的嗎? 這邊或許有解釋空間 像是認為喵喵在手套上是種減損之類的 : 但是好的產品 消費者應該能感覺的到 : 如果感覺不到 我想本身該品牌也需要再檢討與進步 : 沒有說誰 打球咩 爽就好 : 管他道具組還是實力派或者無敵嘴砲 我也覺得 畢竟產業需要進步 這也是智慧權最終的目的 就看你把自己設定在哪個位置 若還是用開發中國家的思維去思考 長遠性來講 也絕對是利空 就像acer (亂舉例) 品牌獲利比代工還低 哪還有啥意義 搞品牌就應該要有品牌精神或企業文化 這才走得長遠 : 呵呵 也許有人會鬆一口氣 : 但是夜路走多 哪天碰鬼也難講 : 有人覺得壞了好事 : 實際上 到底是好是壞 誰也不知道 : 也許財報反應才是老闆最想看到的 這也是最大問題吧 基本上我是覺得兩者濫用的情形差不多 只是隱含在那的層面 所以才想發文附和 而且算是老問題了 不過平衡保護跟促進競爭的界線本來就不容易了 雖然兩者目的應該是一樣的 就手套而言 我收山不敗家了 但還是希望品質能夠進步 有新(心)的廠商能加入並不是件壞事 只是說真的 logo有點醜就是了 以前我也去建議過jjs 科科 話說最近最好看的logo 應該是趙胖那個J說 用在手套上很簡潔漂亮 只是趙胖經營方向應該... XDDD : ※ 引述《ICHIRO63 (Andre)》之銘言: : : 大家好,我們是Chender手套設計工作室,也是個台灣的新品牌,今天小弟看到PTT上的發文後 : : 特別來此向大眾道歉,原PO,K大的發文裡面的手套的確是我們的產品,侵權的行為也是事實 : : 。 : : 因為Chender始創立時,孤陋寡聞的我們對球檔的了解還不像業界前輩們那樣明瞭,客戶拿 : : 圖片過來我們就做,也沒有對是否有人做過球檔進行確認。因此發生了不少誤做到其他大廠 : : 的球檔或設計,直到網友及業界前輩提醒才明白,也有違了我們身為設計師的宗旨。 : : 但侵權是事實,怎樣的理由也無法當做藉口,因此Chender不會逃也不會躲更不會河蟹, : : 在此公開向所有的球友以及被我們侵權的久保田廠致上12萬分的歉意,懇請大眾球友原諒, : : ,並接受球友公評。也謝謝各位前輩悉心指點。我們亦會在官網公開道歉,並把侵權產品 : : 下架,歡迎球友不吝批評與指教,一起監督我們。 : : 真的非常的抱歉。 : : 官網:http://www.facebook.com/ChenderDesign : : Chender以後再也不會接受他人專利東西之訂作,若仍有他人球檔或其他東西出現,煩請球友不 : : 吝提點指教,Chender會照單全收,而Chender亦會努力加強產品品質與售前售後服務,來為 : : 客戶的權益大大加分。 : :                              ChenderDesig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3.49

11/01 13:02, , 1F
大陸是因為被認定為開發中國家 才不受智財法的規範吧!?
11/01 13:02, 1F
不是受不受規範 或認定的問題 是看你國家願意採用到哪程度的智財規定 中國對外貿易變多了 對其他國家而言 就會施壓希望你訂出怎樣的法律 像以前的台灣就是 就算在當地法院很難用 ※ 編輯: osee 來自: 61.228.43.49 (11/01 13:07)

11/01 13:07, , 2F
這點我也不確定 聽說台灣本來也沒人管 是因為WTO才開始
11/01 13:07, 2F

11/01 13:18, , 3F
嗯嗯 專業文推
11/01 13:18, 3F

11/01 23:30, , 4F
有些東西有時候不說出來 也好 尤其是ptt 講太多 不好
11/01 23:30, 4F

11/01 23:31, , 5F
尤其是現在再談商標、專利 這塊 不確定性太高了
11/01 23:31, 5F

11/02 03:43, , 6F
謝謝O大理性直言。小弟學到很多:)
11/02 03:43, 6F

11/06 11:46, , 7F
Kitty那個手套,若有人要告會告不成……告不成只能講律師
11/06 11:46, 7F

11/06 11:47, , 8F
很遜的成份比較多吧!
11/06 11:47, 8F
文章代碼(AID): #1EhtVEqP (Play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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