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博士生改造具殺傷力瓦斯槍 警方查獲
看板SurvivalGame (生存遊戲)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時間15年前 (2009/07/24 17:11)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adenrex (orcus)》之銘言:
: 乎。。我覺得我要說的東西可能要連推很多所以乾脆回文了
: : 推 roxinnccu:新聞中的主人翁我不打算幫他辯護,但是本篇原文講的東西 07/23 23:5
: : → roxinnccu:你覺得合理嗎? 07/23 23:5
: 我不確定你是指法律還是測試方法
: 但我要說這法律配套極度不完整
: 而鴿子們自己發展出的一套驗證方法是有他的理由的
他們有他們的理由,但警察行動終究應該要有清楚的規範
而不是他們認為合理就合理的
: : → roxinnccu:我說過了,你如果覺得哪一種玩具特別危險or哪一種玩具特 07/23 23:5
: : → roxinnccu:別裝上啥配件會有危險,我支持你用危險物管制的觀念去查 07/23 23:5
: : → roxinnccu:禁,但容許上市的話,請不要用『玩家沒有』的東西去測試 07/23 23:5
: : → roxinnccu:SP100 811 22公斤瓦斯,C02外接鋼瓶,要查禁隨便你 07/23 23:5
: 看到這段真的。。。太。。。我甚至無法說明我看完的想法
: 那我可以說我家有把烏茲或是M82A1真槍
: 但我沒有子彈喔
: 所以不能查禁我喔
: 因為"玩家沒有"
您這舉例是錯誤的
畢竟真槍你持有就是違法的,連測試都不用測試,更不必有子彈
我並不反對類似真槍不准持有這種『危險物禁制』的觀念
我的意思就是,如果你真的認為哪種槍種or哪種套件特別危險,那你就直接查禁
持有SP100被臧到我一點都不會同情
如果你認為T牌M700這種非GBB的長槍也很危險
fine,看你是要直接查禁,或是限制上市的東西要有什麼減壓機構
總之,要管制就從上市源頭去管制
不要東西上市了,人家買回家好好的用8公斤玩,初速善良到只夠把蟑螂打碎
結果不小心被公寓對面那個緊張的老太婆看見去檢舉,讓警察來你家拜訪
然後警察為了業績就抓回去測試,一灌22公斤靠槍解體了但也打出超標初速
..............恭喜,你違法了
你不覺得這很冤枉嗎?
: 拜託。。。改造槍枝在金屬套件和耐壓材質導入後
: 已經不是只有華山道具槍可以變的跟真槍一樣有殺傷力了
: M140 電槍近距離打都可以入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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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珠』不是法律名詞
140m/s頂多1.6焦耳,撞擊動能約6-7焦耳/平方公分,離殺傷力標準還差得很遠
甚至都還沒超過港仔的標準(當然是超過日本標準了)
p.s
140m/s對電槍很稀奇,對瓦斯槍就是一塊蛋糕而已
我手上的WA M4換上363mm管後隨便也超140,嚇的我馬上把管子拆了換回短管XDD
: 日本之所以不開放金屬套件就是因為這會造成玩具和危險物品的界線變得模糊
: 而台灣在配套不健全的法規下開放固定動能內的叫做"玩具"
: 你說你身為查緝人員你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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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呼籲修法
如果不知道怎麼修,請用碩博士論文網查一下某本論文
有個傢伙有完整的修法建議,論文簽名的是兩個警大的老師....
: 一定要玩家們做到有底火有撞針才能查嗎
這邊還是錯誤,有底火結構的持有就已經犯法了畢竟
: : 推 lovemorning:但是真的禁下去警察就會少很多業績 07/23 23:5
: : → roxinnccu:但是當我用8公斤在打98K的時候你不要給我裝22公斤瓦斯上 07/23 23:5
: : → roxinnccu:然後說我手持危險物品! 07/23 23:5
: : → roxinnccu:試想:當你的電槍是裝100m/s在打,然後警察拿去改成兩倍 07/23 23:5
: : → roxinnccu:強度的彈簧,然後說你這把槍有問題,這合理嗎? 07/23 23:5
: 改成兩倍彈簧當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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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為什麼8公斤瓦斯換成22公斤瓦斯就合理?
電槍靠彈簧打,瓦斯槍靠瓦斯打,對我來說是一樣的事情
: 但這不是無限上綱
: 你有看過多少案例是電槍或空氣槍被查的??
: 幾乎沒有吧~~鴿子焦點幾乎都在瓦斯和CO2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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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不是說玩這些東西的玩家就比較該死吧?
該死的是那些惡用惡改的
而不是合法的玩家然後被警察換瓦斯灌打出超標初速的該死
: 友站也有PO電槍被請去警局泡茶結果菜鳥鴿子被長官釘在牆上的案例
: 再者。。。真的有案例被換彈簧的嗎
: 以你對電槍的認識
: 換成兩倍彈簧不換馬達拉得動嗎
: 能擊發嗎
: BOX受得了嗎
: 齒輪頂桿受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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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述,很多被抓去測試的瓦斯槍也是灌22公斤打一兩發就壞掉
請問跟你上面說的有什麼分別
拉不動?用12v的電池裝上去大抵都拉的動,很慢又很快壞而已,這大家都知道
但是警察會管這個嗎?
你也知道他們不會管打幾發壞掉,打出一發有問題的馬上『噹噹,你違法了』
: 你覺得他要讓你這把M140的電槍入罪要花多少功夫多少成本??
: 更何況換彈簧這基本上是違法的
: 他竄改證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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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如果今天玩家是像新聞主人翁那樣連氣體帶槍被查到,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但如果送檢的是槍跟8公斤瓦斯,結果你給我灌22公斤然後槍打壞還跟我說超標
我就會很不爽
你不能說:『你現在灌八公斤,我怎知你未來會不會灌22公斤去打人?』
如果有人這樣問我我就會指著他的褲檔來造樣造句一下
『你現在是軟的,我怎知你未來不會硬起來去強姦女人』XDDD
不要覺得這種問話很好笑
上一個在我面前幫警察辯護其測試方法的人,就是這樣講的
我也是感到很Orz
: : → roxinnccu:用出口動能當標準不是明確的很多 07/24 00:0
: : 推 roxinnccu:想想看,第一套國內殺傷力標準居然是用連勤半自動M16打 07/24 00:0
: : → roxinnccu:0.9公克鋼珠去打活豬看看多強可以打穿肉這樣訂出來的... 07/24 00:0
: 我雖然討厭條子
: 但我也知道他們難做的地方
: BB彈襲擊事件這麼多他們不弄些東西出來他們就GG了
: 當然也不能因為這理由就讓無辜的入罪
: 但告訴我
: 真的這些入罪的無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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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無辜入罪的,就是不入罪也造成無辜玩家的困擾
您可以去軍火酷問一下一位id叫『YaWa大兵』的
問他的『奧地利製阿格牌改造長槍』傳奇
我研究此事時曾經想把他的案例寫進去,凸顯法令不周全對警察/玩家雙方所造成的困擾
後來根據第三人轉述本人並不想出頭,就算了,事實上我也沒跟他本人聯絡過
: 就算是高出速的大陸槍
: 假如只要是瓦斯槍在這兩種配備下都會超標
: 為什麼條子要業績時不會週末去樹林廠逛一逛
: 真的一定超標那他週末逛一圈就夠一整年的業績了
: 很簡單。。。他們也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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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正常的瓦斯槍如馬牌AE0。5等不可能在這種規格下能打的
: 他沒必要花一大堆時間跟自己過不去沒業績浪費刑事成本還要給上司釘
: 當你這些都考慮完請你再告訴我我:
: 把一把原本不能敲22KG瓦斯的槍改成可以敲但永遠不會使用22KG瓦斯的動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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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觀念就是『殺雞用牛刀,永保安康』
我還在弄電槍的時候就是這樣幹的
Systema的紅馬達、全鋼齒、強化活塞,9.6v 3000mah大電量電池
卻只打M100的彈簧
請問我的動機為何?為了將來可以改用200m/s的彈簧打人嗎?
不,我只是要單發的少頓挫,射速可以上1500rpm
然後希望一打四五萬發可以不用修槍而已
『玩家的動機不確定』不是警察找麻煩的理由
或者這樣說,我不打算讓我的財產權是因為『警察忽然哪天變笨了』所以被侵害
老話:你要是覺得我很危險,請公告查禁我的改法或讓這些套件根本上不了市
電槍的部份大概是不用這麼緊張了,但瓦斯槍你大可以禁止一些危險的東西上市
T牌M700在日本也是有因應他們新動能規定製造出的減弱版
臺灣一樣可以透過清楚的法令要求去達到一樣的效果
: 這就像你買了30000元的N牌Q系列顯示卡卻永遠不使用任何繪圖軟體或是遊戲一樣
: 瓜田李下。。招惹不必要的懷疑和猜忌
: 而且這些人絕對沒辦法正當的說出來把槍的耐受度改這麼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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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是,就代表其他人是?法律是一體適用的
: 而知道這些問題還硬要去碰的就是標準的知法犯法
: 你初速這麼高CQB或叢林戰會比較強嗎
: 你沒辦法用正當用途來合理化你的行為
: CO2動力和改喇叭彈的更別說了
: 一場正常的生存遊戲不會看到這種東西在場上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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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那應該有足夠的民意讓警察公告查禁了,我一點意見也沒有
不用講的我支持這些東西出現在市面上的樣子
我個人是看到超過120的初速就會想辦法開始減速的膽小鬼
WA那把M4 GBB換上363mm的管子初速馬上爆140
我的作法就是:把那個管子拆了換回原廠的
: 除非參戰的都很嗜血
: 管這些東西沒有一個特別明確的標準
: 是因為法規就是不明確的
: 動能隨著不同的子彈不一樣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 而鴿子們發展出的一套測驗機制其實相當具有鑑別度
: 因為除了黑名單槍外原廠槍都可以通過這些測試
: 兩張鋁板初步測試 22KG 金屬彈 這都是一套真的懂得人才設計得出來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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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難聽一點:根本是『懂得栽贓製造移送業績但不懂自己在幹嘛』的人設計的
我今天就算是有一把改裝到可以輸出超標動能的T牌M700,
灌22公斤我裝0.36公克塑膠彈也是打不穿兩層『警察用』那種鋁板的
(一般類似易開罐那種鋁皮的話,則初速過120就可以隨便用任一種彈對穿了)
為什麼?因為0.36的彈太脆了,就算輸出的動能真的有那麼大
也會因為彈本身脆化而打不穿,但裝金屬彈那就可以,距離遠一點差距更大
如果一個測試『槍是否有殺傷力』的方法是因為換了彈種就會不一樣
然後套套邏輯的又主張無差別用金屬彈跟高壓力瓦斯去測試
....................................那這算是什麼『方法』?
法定殺傷力標準是算動能的還是算彈頭材質的?
難道沒有比『兩張鋁板』更精確的測試動能的東西嗎?
X3200一台兩三千而已,請警察參考一下可以嗎?
像我前面提到,
最早刑事局鑑識科翁景惠科長在的時候做的那個殺傷力測試實驗
居然是用人手拿著連勤M16氣槍打0.9公克鋼珠打豬看看多強可以打穿皮肉層
...........居然就沒有固定射擊的距離
那這種測試方法請問有何精確性可言
真槍或許一公分兩公分甚至一公尺的差距影響不大
但這是裝圓彈頭甚至塑膠彈頭的玩具槍阿~
警察『發展』出來的這套理論真的適合檢驗玩具槍嗎?
所以我才說他們對到底要管的是什麼東西一點clue都沒有
: 至於您說的拿CO2去測瓦斯槍
: 老實說我逛了這麼久法規版沒看過相關的案例
: 有的話請您告訴我在哪裡看到的讓我學習一下
不只我一個人說....
: 因為這實在太大費周章了
玩家打12公斤,警察測試卻換22公斤瓦斯是完全一樣的意思
而且不大費周章
: 要知道要把CO2鋼瓶的壓力導引到瓦斯槍作為動力。。。這可算是大改了
: 而且原廠機構不太可能受得了
: 就算他真的這麼作。。。這也可以投訴了
: 假如一般瓦斯槍都可以上CO2
: 那誰還要買上萬元的鎮暴槍
: 買瓦斯槍來上CO2小鋼瓶就好了阿XD
事實上一般常見的漆彈槍輸出動能又遠高於bb槍
彈頭更重,初速卻毫不遜色
警方對於漆彈槍的管理卻鬆的很多
所以我就搞不懂阿,法定要管理的標準是殺傷力/動能
結果你放著動能事實上更高的漆彈槍,卻老愛找bb槍麻煩是怎樣?
只因為bb槍外型仿真嗎?
所以我才說他們對到底要管的是什麼東西一點clue都沒有
: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不是要幫鴿子辯護
: 而是我很納悶大家的槍隊都是M100頂多到M140的
: 怎麼會過不了這種測試呢
你不犯人,人家卻不保證不會犯你
如前所述,我並不想把我的財產權寄託在『警察爽不爽』上面
我希望的是具體精確且易懂的管理規範
其實以前的玩具槍管理條例這觀念是不錯的
儘管裡面有些管理標準很可笑,比如說0.4焦耳的出口動能限制跟橘色塗裝等
但針對這些具體管理條件作修正後繼續適用
也比現在單純靠槍砲條例跟社維法做然後怎麼涵射都看警察高興的好
: 既然過的了又為什麼要對這測試如此反感呢
: 我個人認為雖然他們不抓流氓飆車族只懂得開紅燈右轉
: 但這測試的確可以很清楚的鑑別出是否具有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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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13.53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4.43.113.53 (07/2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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