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大專運動會 被剝奪的青春機會

看板tabletennis (桌球)作者 (小鋁條)時間1月前 (2025/04/03 04:58), 1月前編輯推噓9(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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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大家的討論 覺得有比較多人認為大專盃乙組比賽的定位應該是: 給「業餘打球」的「大專或研究所學生」公平競爭的比賽 但是 一、總也有人不認同或不完全認同這個定位 二、就算認同這個定位,但究竟何謂「業餘」、何謂「學生」, 並沒有很精確的定義,每個人可能有不盡相同的理解 所以我想說在這變提出幾個假想的情況作為討論的依據 首先假設我是一個35歲以上的社會人士 然後以下有幾個不同的假想情況: A. 基於某些原因,我想要或需要去拿個研究所學歷,所以我去報考並就讀了某校 (可能是一般學部也可能是在職專班,具體是哪個不重要) 同時我球打得很好,所以一入學就直接空降該校乙組先發位置 代表學校出征大專盃 在此情況中,我確實是去唸書拿學歷的,但我也確實空降了校隊先發 當然沒意外的話,學費之類的費用我是用自己的錢繳的,不過這可能不太重要 B. 我沒有想拿學歷,但我球打得很好 然後我就是突然很想去打一下大專盃乙組比賽,所以我報考並就讀了某校 我憑實力立刻空降該校乙組先發位置 代表學校出征大專盃 然後我確實用自己的錢繳付了學費,並不依賴什麼金主 至於學業的部份,也許我有加減念一念,順便把學歷拿到 又或者我純粹掛個學生名而已,根本沒去上課沒在作研究,但這可能不太重要 C. 我自己怎麼想是一回事, 但我確實球打得很好,然後不論出於什麼原因 總之有一位金主願意幫我付學費供我取得某校學生資格並在大專盃出賽 由於我自己也不排斥打球甚至我也想去打一下大專盃看看,所以我同意 (當然我還是得通過該校入學考核,就先假設以我的能力確實能通過) 於是我憑實力空降該校乙組先發位置 代表學校出征大專盃 D. 跟上述 C.很類似 但這次的金主不是別人,而是學校官方或學校官方的密切關係人 也就是說是校方主動希望把我納入校隊幫學校打大專盃 至於入學考核,就先假設以我的實力可以通過 而且畢竟校方自己就希望我能入學,稍微開點後門也沒什麼 於是我憑實力空降該校乙組先發位置 代表學校出征大專盃 然後 上述四個情況,每個又可以再細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 該校原本的校隊就頗具規模與強度 本來就有一群能在大專盃乙組有競爭力的先發 所以我的突然出現就是卡掉他們一個名額 2. 該校原本的校隊很小很弱,大家沒有很想打大專盃, 去打大專盃也不會有好成績,要麼沒參加,要麼抱著純去玩的心態參加 又或者甚至該校根本沒有校隊 我的突然出現使得該校突然在大專盃有一個有競爭力的球員 不知道大家覺得在乙組來說 上述哪些情況是能接受的,例如你覺得B-2可以接受而B-1不能接受 另外 我這邊目前都指假設是單一一人的情況 如果是有很多人同時這麼做,是否有會有所不同呢? 例如同樣是A-1的情況 但我準備要這麼做的時候,發現有好幾位年齡相若的球友也有跟我類似的學歷需求 於是我們講好一起報考同一間學校,打算之後可以順便一起打球 由於我們大家普遍球打得很好 所以我們一起空降就可以直接把原本校隊的先發全擠掉了 而其他情況當然也都有多人的版本 還有 上面假設的情況的事主是已出社會的大媽大叔 但大專應屆的年輕人也可能在「業餘」這個資格上有討論空間 例如有聽過有人原本確實就是要念某校系,並打個校隊當興趣 但校隊愈打愈有心得,最後決定以後當桌球教練 所以後來學業他就沒在顧了(應該是有混畢業,但就算沒畢業對他也不太重要) 幾乎都在全職練球 這樣的人資格是乙組,但算不算業餘挺模稜兩可 另外雖然應該不多見, 但也不排除有人念某校就是為了打球,而非為了學業 到底以成為學生為本,唸書過程中順便打大專盃 或以打大專盃為目的,所以要去成為學生 何者符合乙組的精神呢? 之前在某些推文中看到 為了打大專盃乙組才去成為學生,就跟為了躲兵役才去成為學生類似 沒什麼好批評 不過,我雖然沒有要表達特定立場, 但我可以嘗試分析一下「打大專盃」與「躲兵役」兩者的不同: 躲兵役,基本上你成為學生的目的不是學業或學歷, 但你幾乎沒有影響到他人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因為你不去當兵 使得他原本不用當兵的變成要當兵 或是他原本要當兵的變成不用當兵) 而打大專盃,你成為學生的目的同樣不是學業或學歷, 而且你在過程中可能擠掉了原本學校校隊先發的位置 你在比賽中可能讓原本會得名次的人被你打掉 這或許是兩者的其中一個不同 只是這個不同是否表示其中一個比另一個正當,我就不知道了 以上 我覺得有關倫理道德的討論,常常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若在大家討論後能取得共識,那個共識才有機會成為社會行事的準則 所以我自己不打算下什麼很強的結論,就讓我們討論看看吧這樣 ---------------------------------------------------------- 順便補充一下比較屬於題外話的東西: 看到有人說台灣學生的體育競技比賽區分甲乙組 是因為台灣有體育班這種壞制度進而造成的陋習 我個人倒是覺得 體育班制度是好是壞,確實也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話題 不過雖然區分甲乙組多少與體育班制度有關 但是不管要不要有體育班 學生球員總是能夠大致區分成業餘打球與專業練球的兩種 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討論有沒有需要為了業餘者特別設立一個競技組別 也就是說就算沒有體育班也還是可能可以有甲乙組之分 這是兩回事,不能完全混為一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94.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bletennis/M.1743627488.A.0C3.html ※ 編輯: twyao (140.114.94.75 臺灣), 04/03/2025 05:01:12

04/03 05:31, 1月前 , 1F
欣賞詳細的分析出大部分的可能讓大家更細項的感覺與討論~
04/03 05:31, 1F

04/03 06:59, 1月前 , 2F
我個人認同A及相關所有組合;不是很認同B及相關所有組合;
04/03 06:59, 2F

04/03 06:59, 1月前 , 3F
反對CD及其相關所有組合!
04/03 06:59, 3F
嗯嗯感覺有不少人有類似marra大的看法 我的理解,這類看法主要就是以「成為學生的動機」作為主要的判準 (若理解有誤請指正)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 我前面文中是把每種狀況區分得很壁壘分明 但實際上很可能出現「多情況參半疊加」的狀況 例如我可以同時是部份的A 加上部份的B 具體來說像是我想成為學生, 約有70%動機是真的想拿學位,又有另外30%是想打大專盃 也許任單一一個動機都不足以讓我願意去當學生 就是因為兩個動機疊加我才決定去當學生的 當然兩種動機的比例也可能是 50%、50% 或者 30%、70% blablabla 又例如我可以同時是部份的A 加上部份的C或D 具體來說像是我確實真的有念書拿學位的動機 但是起初因為考慮到還要繳學費就作罷 後來剛好有位金主願意幫我付學費,條件是要我打大專盃 而我剛好也不排斥打比賽,甚至我也喜歡打比賽,還能免費唸書拿學位這麼爽 於是我就這麼去當學生了 總之我覺得動機確實是倫理學上常用的道德判準之一 我自己在很多方面其實也是偏向動機論的 不過必須說動機論在實際使用上也有它的難處在, 包括實際上人的動機可能很複雜(像上述舉例), 另外還有實務上很難真的得知一個人做一件事的動機 除非一個人自己親口說明他做某事的動機,不然很難知曉 甚至即便一個人親口說了,也難保他說的是不是全是實話

04/03 09:18, 1月前 , 4F
對於個人而言遇上心態比自己穩健的選手,即使輸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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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9:18, 1月前 , 5F
能知道自己的不足,這也是成長的契機吧。
04/03 09:18, 5F

04/03 19:10, 1月前 , 6F
只要合於規定且不偷不搶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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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9:11, 1月前 , 7F
我都支持且尊重每個人用自己的方式追求想要的東西
04/03 19:11, 7F

04/03 19:12, 1月前 , 8F
為了追求知識和學習才能去學校唸書這種價值觀 我不認同
04/03 19:12, 8F

04/03 19:13, 1月前 , 9F
他的人生為什麼要按照你的價值觀
04/03 19:13, 9F
「只要合法合規就支持尊重」 也是看過有不少人有這樣的想法 不過也許某個程度上 所謂的法規制度,有不少也是源自於立規當時人們的道德共識 多數人有共識地覺得某件事情該怎麼做比較好 最終為此訂定了法規 所以也許我們現在討論的重點其實不是當前這次事件本身 而是期望找出多數人目前的共識是什麼 然後再看看當前的法規是否有不能達成大家的共識的疏漏之處 最後看看能否增修法規制度以規範未來的類似事件 另外就是 許多時候確實我們都是以「合法合規」作為一個很好的判準 不過一定也存在某些情況是明明合法合規但我們會覺得有問題的或至少有疑慮的 例如 1.鑽法律漏洞(就是其實這個行為不應該合法但無奈我們想不到法子明文限制它) 或是 2.合法但不合道德 又或 3.合法但希望能更通情理 blablabla 當然我這麼說不是針對這次事件或類似事件 我只是單純說我們嘗試站在「合法合規就支持尊重」的立場時其實也要很小心

04/03 20:47, 1月前 , 10F
按照個人的價值觀及各種主客觀判斷來做出選擇,當然是個人
04/03 20:47, 10F

04/03 20:49, 1月前 , 11F
自由。而承擔相對應不同價值觀的評論,也是必然的結果。不
04/03 20:49, 11F

04/03 20:49, 1月前 , 12F
可能預期所有人都說你好棒棒吧?!
04/03 20:49, 12F

04/03 21:08, 1月前 , 13F
咦 那躲兵役的是做了什麼偷搶拐騙?怎麼突然不用管
04/03 21:08, 13F

04/03 21:08, 1月前 , 14F
目的都支持了,那希望你能去修正你在第一篇針對學
04/03 21:08, 14F

04/03 21:08, 1月前 , 15F
店、躲兵役的那個回覆,標準記得要統一唷~
04/03 21:08, 15F

04/03 21:26, 1月前 , 16F
網友的認同或不認同本來就都是價值判斷。現況中將個人
04/03 21:26, 16F

04/03 21:26, 1月前 , 17F
價值施加於他人,對在校生而言是已經發生的事,而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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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26, 1月前 , 18F
們的討論都只是討論。不管個別網友較贊同哪一方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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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26, 1月前 , 19F
正有能力並且已經「施加」的絕對不是網友。
04/03 21:26, 19F

04/03 21:34, 1月前 , 20F
推原PO有條理的分相討論。個人只覺得除了1(也就是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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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1:34, 1月前 , 21F
排擠外)有討論空間外,其他的是個人/團體自由。
04/03 21:34, 21F
嗯嗯也就是說不希望擠掉「原本的」校隊先發位置 不過我有點好奇 你怎麼定義「排擠」,或覺得怎麼樣的行為是「排擠」 如果確實是該校學生,確實有權打校隊,憑實力爭取先發 這樣是否是一種排擠 我的意思是 如果我今天是沒實力或原本沒資格,靠付錢賄賂校方取得先發地位 固然學校愛派誰出賽是學校的自由,但對於原本有實力有資格的在校球員 這顯然是一種排擠,應該大家都會認同 但若有實力有資格,那又該如何定義「排擠」呢

04/04 13:42, 1月前 , 22F
推分析!
04/04 13:42, 22F

04/05 04:30, 1月前 , 23F
樓主立論/分析嚴謹,很好奇是什麼背景養成的…
04/05 04:30, 23F

04/05 04:30, 1月前 , 24F
#1VLVaose這篇也寫的超好!^_^
04/05 04:30, 24F

04/05 04:32, 1月前 , 25F
說真的,大家都是(用不同方式)愛桌球的人,發言也就是各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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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04:32, 1月前 , 26F
己見,希望桌球這項運動的方方面面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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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04:33, 1月前 , 27F
一項運動的發展,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大家也都知道,金
04/05 04:33, 27F

04/05 04:34, 1月前 , 28F
主的存在有其必要性,而貢獻也不可小視。(連我個人一直很不
04/05 04:34, 28F

04/05 04:35, 1月前 , 29F
欣賞的某直銷金主,我都沒有公開發言批評過。因為我知道,
04/05 04:35, 29F

04/05 04:35, 1月前 , 30F
這些贊助,對某些選手非常重要)
04/05 04:35, 30F

04/05 04:36, 1月前 , 31F
連對岸這個桌球超強國度,都為了"是否該鼓勵/發展飯圈文化"
04/05 04:36, 31F

04/05 04:36, 1月前 , 32F
而弄到兩位70耆老隔空互相放話,就可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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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04:37, 1月前 , 33F
柯董對桌球的投入和付出,多年來大家都看在眼裏,也有相對
04/05 04:37, 33F

04/05 04:38, 1月前 , 34F
應的尊重。
04/05 04:38, 34F

04/05 04:38, 1月前 , 35F
希望大家都能開心打球!^_^
04/05 04:38, 35F

04/05 12:23, 1月前 , 36F
八馬國際?
04/05 12:23, 36F
※ 編輯: twyao (140.114.94.75 臺灣), 04/06/2025 10:03:36

04/07 09:25, 1月前 , 37F
你認為合法合規時要看規定是否有需要增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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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25, 1月前 , 38F
以及是否有鑽漏洞的問題
04/07 09:25, 38F

04/07 09:26, 1月前 , 39F
關於目前規定合理性 我在其他文章底下有表達我的意見
04/07 09:26, 39F

04/07 09:26, 1月前 , 40F
我認為經過多年以來的持續修正 目前已經非常完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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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26, 1月前 , 41F
無論你從哪個環節為此事件去做修正 都會顧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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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9:27, 1月前 , 42F
而且無論哪種規定都有鑽漏洞的可能性 不建議改規定
04/07 09:27, 42F

04/07 09:28, 1月前 , 43F
至於你問我規定之外 我支不支持尊不尊重認不認同
04/07 09:28, 43F

04/07 09:43, 1月前 , 44F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都不同 沒有需要都非常高標準看待別人
04/07 09:43, 44F

04/07 09:43, 1月前 , 45F
有人幫你出錢並不是什麼罪惡
04/07 09:43, 45F

04/07 09:44, 1月前 , 46F
為了學生身分而去註冊也不是什麼罪惡
04/07 09:44, 46F

04/07 09:44, 1月前 , 47F
想要集結精英組隊打比賽不是罪惡
04/07 09:44, 47F

04/07 09:46, 1月前 , 48F
去學店洗學歷也不是罪惡 而且很常見
04/07 09:46, 48F

04/07 09:47, 1月前 , 49F
這些綜合起來 我不覺得是什麼值得撻伐的問題
04/07 09:47, 49F

04/07 09:47, 1月前 , 50F
唯一讓人覺得遺憾的是輔大有些學生想打但沒辦法上場
04/07 09:47, 50F

04/07 09:48, 1月前 , 51F
但那是屬於個人情緒的範疇
04/07 09:48, 51F

04/07 09:48, 1月前 , 52F
就讀強隊的學校 要上場也都是非常困難的
04/07 09:48, 52F

04/07 09:48, 1月前 , 53F
自己要去調適自己的心情 不然就是把自己練強
04/07 09:48, 53F

04/07 09:49, 1月前 , 54F
幫對手學校加油 更是不成熟的作法
04/07 09:49, 54F

04/07 09:51, 1月前 , 55F
在台灣 大學是一個進入現實社會前的多樣化階段
04/07 09:51, 55F

04/07 09:51, 1月前 , 56F
難道以後出了社會 你輸給競爭隊友就要去幫敵人嗎
04/07 09:51, 56F

04/07 09:53, 1月前 , 57F
我不覺得這種態度就有比組隊打大專盃來得正當啊
04/07 09:53, 57F
文章代碼(AID): #1dxQJW33 (tabletennis)
文章代碼(AID): #1dxQJW33 (tabletenn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