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別讓我在小偷環伺的環境下進行網球比賽!!!

看板tennis_life作者 (WHYchi)時間17年前 (2009/04/23 23:3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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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的故意或過失,基本上在法律上會被視為老板的故意或過失 所以 一般員工的過失的話,企業是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的。 除非 說企業主可以 主張已盡相當的監督義務和責任而結果仍然不免發生。 如果在現場處理的公司經理 級以上的職員,一般更會認為有權代表該公司 報案是不是有用這個純屬於個人見解,但場地所有人或經營者,在法律上應該要有義務協 助被害人....而不是先說報案可能沒有用.. 停車場的案例,如果是有收費的話不一定可以完全免責。另外好像也有過拖吊保管場 的車子失竊 國賠成立的案例 2.而暨然球場已經有發生過很多次的失竊案件,重點在已經經過那麼多次了 而企業是否已經 做了相當的努力,以防止竊案的發生,覺得這個部分有討論的空間。 加裝 監視器或許可行 有可能可以用締約上過失求償。這其實都可以討論。 如果沒有,也禮貌性的負一點道義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56.31

04/23 23:52, , 1F
推 第一點前三段完全正確... 第四段沒特別研究
04/23 23:52, 1F

04/24 00:13, , 2F
我是認為 如果是有收費的球場 沒有置物櫃就算很爛了
04/24 00:13, 2F
文章代碼(AID): #19y8dhsw (tennis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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