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裁判濫真的不是沒道理的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華航空姐才是王道啊!)時間20年前 (2004/10/21 00: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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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跟你說好了 其實之前的說法都不太完整 應該說裁判要判定有沒有三秒 其實不是單純看是否在禁區待超過三秒 而是要是整個球場上的狀況而定 像我之前還看過:「如果沒有威脅那就不要吹三秒」 出處在:http://www.mba.org.tw/ 當然我現在也實在搞不清楚他所謂「沒有威脅」的定義是什麼 就好比2004新規則提到:當球還在後場時,進攻隊球員在前場禁區待超過三秒可以不吹 我想這就是很明確說了「沒有威脅」的例子 另外像2000規則提到可以寬容的狀態 其實都可以發現他有提到的狀況 都是不是單單只考量進攻球員是否有人在禁區待超過三秒 他還考慮到持球球員的後續動作以及目前狀態 如果要比較簡單的說法 那就是吹不吹三秒 是要看當時整個球場上的整體狀況而定 ※ 引述《Roughneck (新浪這次做的好阿)》之銘言: -- 好心的老爺、太太們~ 可憐可憐我吧~ 念在我23歲至今未交過女朋友 拜託賞我一個華航空姐吧…………………… 什麼?說我太挑?青蛙也有挑食的權利啊! http://moon.nhust.edu.tw/~g031117/C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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