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走步
※ 引述《ianlin45 (as)》之銘言:
: 這邊有不同看法
: 根據規則:
: 球員在行進間接球,或運球時,其停止後確立中樞足的步驟如下:
: 若雙足離地,然後這位球員:
: a. 雙足同時著地,任何一足均可作中樞足,此時若一足離地,另一足即成為中樞足。
: b. 一足接著一足著地,先落地的一足為中樞足。
: c. 一足著地,該足可起跳,然後雙足同時著地,則兩足均不得為中樞足。
: 您說先落地為中樞足 應是指b.的情形
: 但是我認為上籃動作是c.的情況的變形
: 也就是"ㄧ足著地,該足可起跳,然後另ㄧ足著地 (再起跳 並出手)"
~~~~~~~~~~~~~~~~~~~~~~~~~~~~~~~~~~~~~~
a,b,c不是上籃動作,而是指中樞足建立的方式,這是25.2.1
上籃是指為了要投球,要看25.2.2第二個黑點
傳球或投籃時,可以由中樞足起跳,然後一足或雙足同時著地,但在此之後,
任何一足在球離手前,不得落地(依規則是離字,但這是FIBA的筆誤,所以國內照翻,
但老師有強調應該是落地)
: 假設上籃為適用於b.的規則 則代表"ㄧ足接著一足著地 不要求雙足同時在地面上"
: 球員在行進間接球,或運球時,其停止後確立中樞足的步驟如下:
: 若一足著地:
: a. 此足在另一足著地時即成為中樞足。
若版友指的是25.2.1第二個黑點,規則是
若一足著地此足即為中樞足
若版友指的是25.2.1第一個黑點,規則是
雙足著地時接球,一足離地時,另一足即為中樞足
所以版友引述的規則文字錯誤了
: b. 球員可以此足起跳,然後又雙足著地,則兩足之任何一足均不得為中樞足。
: 注意a.點 中樞足的形成必須在另ㄧ足著地之後
這邊如前述,是引述的文字錯誤
: 至於您說的25.2.1第二黑點(開始運球時,球未離手之前,中樞足不得先行離地。)
: 之反面解釋 由於最初接球時站立之單腳 並非中樞足(由前述知中樞足未確立)
: ~~~~~~~~~~~~~~~~~~~~~~~~~~~~~~~
根據25.2.1第二個黑點已經是中樞足了,
即使是雙足離地的狀況,只要一足著地,該足即為中樞足,
只是規則允許可以該中樞足起跳,然後兩腳同時著地,則該兩腳皆非中樞足.
所以並無規範到本情形之動作
所以是有規範到的
: 結論: 可以單足站立 接球 (另ㄧ足不落地) 單足起跳 雙足落地 開始運球
: (至於最後若是單足落地 仍然不明 類似上一題的狀態 需要解釋)
結論:單足站立接球(25.2.1第二個黑點第一項已經是中樞足),
接球 單足起跳 雙足落地(不合於25.2.1第二個黑點第三項規定,要先雙足離地)
所以結論是違例的.
可以參考2004最新的規則,有些網站上的規則文字是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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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93.69
推
219.81.144.107 08/04, , 1F
219.81.144.107 08/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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