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翻球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飛呀)時間19年前 (2006/08/19 11:46),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 引述《andreli (大學生)》之銘言: : ※ 引述《rick1113 (coachrick)》之銘言: : : 其實翻球...是一個我們台灣人給他的名稱,就像走步的違例我們都會叫他walking其實要叫travling : : 回到原題,翻球就是2次運球,違例是沒有所謂的得利狀態的,被犯規才有所謂的得利狀態 : ^^^^^^^^^^^^^^^^^^^^^^^^^^ : : Rick : 我跟版主有一樣的問題,看不太懂這句。 : 所以我從字面上來看,並加以回覆,有錯請鞭 XD : 違例在有時候也會依照得利原則來吹判的, : 像是A隊進攻,B隊的腳不小心踢到球了,球仍在A隊的手上, : 這時候是不該吹判腳踢球違例並重新給予24秒進攻權的。 : 但是如果A隊進攻,B隊的腳不小心踢到球了,球卻在B隊的手上, : 而B隊拿到球可以快攻,這時就該給予吹判B隊腳踢球違例並重新給予A隊24秒進攻權 : 再補個小例子, ^^^^^^^^^^^^^^^^^^^^^^^^^^^^^^^^^^^^^^^^^^^^^^^^^^^^^^^^^^^^^^^^^^^^^^^^^^^ 以上這一段我有點小疑問....那就是腳踢球違例是著重在"故意"這兩個字上面^^ 規則13.2.1 帶球跑,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踢球,擋球或以拳擊球均屬違例. 但是腿部無意接觸到球或被球觸及,不視為違例... 而在陳老師以及伍老師所翻譯的EZ話籃球裡也有提到: 假如一個球員意外的踢到球,並不算違例,即使他或他的隊友因此而得利.. 所以上面A大所提到的這個情況應該是不屬於違例的喔^^ 有錯的話請各位前輩指正^^ : A1在後場運球,無人防守,他不小心帶球走了一下, : 或是 : A2在前場快攻,無人防守,上籃不小心走了一小步,球進。 : 真的一律吹判違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9.137 ※ 編輯: twngsm 來自: 202.153.206.253 (08/19 20:44)

08/19 23:32, , 1F
叫 traveling 有比叫 walking 厲害嗎?
08/19 23:32, 1F

08/20 01:29, , 2F
樓上推文是針對誰??
08/20 01:29, 2F

08/20 11:48, , 3F
看來是一個不知道那是原PO文章的插花者...
08/20 11:48, 3F

08/20 12:06, , 4F
而且感覺有戰意:P
08/20 12:0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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