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翻球
※ 引述《twngsm (飛呀)》之銘言:
: ※ 引述《andreli (大學生)》之銘言:
: : ^^^^^^^^^^^^^^^^^^^^^^^^^^
: : 我跟版主有一樣的問題,看不太懂這句。
: : 所以我從字面上來看,並加以回覆,有錯請鞭 XD
: : 違例在有時候也會依照得利原則來吹判的,
: : 像是A隊進攻,B隊的腳不小心踢到球了,球仍在A隊的手上,
: : 這時候是不該吹判腳踢球違例並重新給予24秒進攻權的。
: : 但是如果A隊進攻,B隊的腳不小心踢到球了,球卻在B隊的手上,
: : 而B隊拿到球可以快攻,這時就該給予吹判B隊腳踢球違例並重新給予A隊24秒進攻權
: : 再補個小例子,
: ^^^^^^^^^^^^^^^^^^^^^^^^^^^^^^^^^^^^^^^^^^^^^^^^^^^^^^^^^^^^^^^^^^^^^^^^^^^
: 以上這一段我有點小疑問....那就是腳踢球違例是著重在"故意"這兩個字上面^^
: 規則13.2.1 帶球跑,故意用腿的任何部分踢球,擋球或以拳擊球均屬違例.
: 但是腿部無意接觸到球或被球觸及,不視為違例...
: 而在陳老師以及伍老師所翻譯的EZ話籃球裡也有提到:
: 假如一個球員意外的踢到球,並不算違例,即使他或他的隊友因此而得利..
: 所以上面A大所提到的這個情況應該是不屬於違例的喔^^
: 有錯的話請各位前輩指正^^
: : A1在後場運球,無人防守,他不小心帶球走了一下,
: : 或是
: : A2在前場快攻,無人防守,上籃不小心走了一小步,球進。
: : 真的一律吹判違例嗎?
我知道腳踢球的認定要素在於是否是故意或無心,
所以我的例子強調了裁判看起來是無意的,
至於故不故意當然是由裁判的主觀認定,
但是我有時其實會跟著得利原則一起來吹判,說起來還是有點還是case by case。
我的那個例子是我凌晨的時候腦袋裡突然浮現的例子,
不過那個畫面其實是比較極端的,所以我才會認為該吹判違例,
因為我腦袋裡想的畫面是B1其實心裡有想要去踢球,
但是裝作完全沒這回事的樣子,結果腳去踢到球,
A1又是控球後衛,最後就被B1快攻上籃了。
可能例子真的有點不太好,但是我想很多人常常都會有這種想偷雞的行為吧
因此我是覺得搭配得利原則比較不會出問題,
就像是如果這個時候B1上籃得分了,A1抗議說明明他就有踢到球,
你說他不是故意,A隊會服氣嗎?在球場上真的就是啞巴吃黃蓮了。
以上只是我的小小見解,
我也只是個還在慢慢練功升等級的小裁判,
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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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2: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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