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精華區"這樣算違例嗎?"有一個小問題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傑米斯)時間18年前 (2007/11/26 15: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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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如果我跳到借外把球撥回場內 然後在腳回到界內之後繼續運球 這樣算違例嗎? 解答: 稍微看了一下規則上 好像沒有特別針對此一狀況去做解釋 (也許是我漏看) 我個人的想法是 球員人在界外 有球權的話當然是出界違例 不過撥進界內後球員本身出界 本身並沒有控制球 球也沒有出界 比賽當然是繼續進行 球員本身屬於界內 當他合法的從界外回到界內時 他應當就是場上的一份子 他在先前撥進來的球若沒有結束對球的控制的話 他理應可以去繼續控制球 球員很難以這樣的情況從中得利 畢竟在他身體出界時 場上的另外九個人比他更有機會去控制這個撥進來的球 搶救要出界的球並將之撥拍回界內力道也難以控制 所以個人是覺得 並無違例 =========================================================================== 那麼又根據 24.1.1 當球員將活球控制後,即將球傳、拍、滾轉或運球,在未經其他球員接 觸之前再行觸球,即為運球開始。 球員開始運球後,如""雙手同時觸及球"", 或球在單手或雙手上停留時,運球即告結束 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集合以上 假使球員是用雙手控制球 再將球丟回場內 那他合法回到場內還能控制球? A:拿球即是二運? B:可以拿球但不能運球? C:依舊能運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28.61 ※ 編輯: Jamis 來自: 220.133.128.61 (11/26 15:37)
文章代碼(AID): #17IdQI77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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