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精華區"這樣算違例嗎?"有一個小問題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八星)時間18年前 (2007/11/26 20:3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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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定義的是運球的動作而非"控制球",運球只是控制球的其中一個條件。 球的控制應該依據第14條, 14.1 球隊一員因持球、運球或其可處理活球的狀況時,即為球隊開始控制球。 這裡可以分成兩部份來看:球員控制球與球隊控制球。 球員控制球 = 當球員可以掌握著球、開始運球或可以處理活球的狀況。 要注意的是: 1) 控制球並沒有規定是要雙手或單手。 2) 拍、撥、點此類觸及球但非球員控制球的動作亦無規定是雙手或單手。 以上為個人拙見,至於版友的問題,我覺得整個過程沒有描述的很完整, 所以沒有辦法下結論,歡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見解或是糾正!謝謝!<(_ _)> ※ 引述《Jamis (傑米斯)》之銘言: : 問題: : 如果我跳到借外把球撥回場內 : 然後在腳回到界內之後繼續運球 : 這樣算違例嗎? : 解答: : 稍微看了一下規則上 好像沒有特別針對此一狀況去做解釋 (也許是我漏看) : 我個人的想法是 : 球員人在界外 有球權的話當然是出界違例 : 不過撥進界內後球員本身出界 本身並沒有控制球 球也沒有出界 : 比賽當然是繼續進行 : 球員本身屬於界內 : 當他合法的從界外回到界內時 他應當就是場上的一份子 : 他在先前撥進來的球若沒有結束對球的控制的話 : 他理應可以去繼續控制球 : 球員很難以這樣的情況從中得利 : 畢竟在他身體出界時 場上的另外九個人比他更有機會去控制這個撥進來的球 : 搶救要出界的球並將之撥拍回界內力道也難以控制 : 所以個人是覺得 並無違例 : =========================================================================== : 那麼又根據 : 24.1.1 當球員將活球控制後,即將球傳、拍、滾轉或運球,在未經其他球員接 : 觸之前再行觸球,即為運球開始。 : 球員開始運球後,如""雙手同時觸及球"", : 或球在單手或雙手上停留時,運球即告結束 : 球員手部未觸球時,跨步多少不受限制。 : 集合以上 : 假使球員是用雙手控制球 : 再將球丟回場內 : 那他合法回到場內還能控制球? : A:拿球即是二運? : B:可以拿球但不能運球? : C:依舊能運球? -- ζ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ξ -● http://www.wretch.cc/user/MILD8 ν)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238.182

11/26 20:38, , 1F
這篇是廢話....囧>
11/26 20:38, 1F
文章代碼(AID): #17IhvKFH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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