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關於精華區"這樣算違例嗎?"有一個小問題
※ 引述《llehsgge ( )》之銘言:
: ※ 引述《MILD8 (八星)》之銘言:
: : 第24條定義的是運球的動作而非"控制球",運球只是控制球的其中一個條件。
: : 球的控制應該依據第14條,
: : 14.1 球隊一員因持球、運球或其可處理活球的狀況時,即為球隊開始控制球。
: : 這裡可以分成兩部份來看:球員控制球與球隊控制球。
: : 球員控制球 = 當球員可以掌握著球、開始運球或可以處理活球的狀況。
: : 要注意的是:
: : 1) 控制球並沒有規定是要雙手或單手。
: : 2) 拍、撥、點此類觸及球但非球員控制球的動作亦無規定是雙手或單手。
: : 以上為個人拙見,至於版友的問題,我覺得整個過程沒有描述的很完整,
: : 所以沒有辦法下結論,歡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見解或是糾正!謝謝!<(_ _)>
: 在今年稍早的台北縣研習會剛好有討論到這一個情形
: 老師的解釋是
: 跳出場外在空中把球撥回到場內
: 球已觸及到場內的地板後
: 自己又第一個得以控制到球
: 這個"撥回來"的動作 即視同開始運球
: 因此 接下來控制住球的情形:
: 若把球接了起來 即運球結束 不得再次運球
: 若沒接起來而是直接就接著運球 此動作合法
: 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的問題就是
假設球在界外
球員在空中雙手抓球丟回來
用雙手抓球會否造成之後的二運?
如果是自己運球出界
比方說運太大力彈出去 再跳到空中雙手抓回來
再回來運球是否就是二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28.61
推
11/27 02:43, , 1F
11/27 02:43, 1F
推
11/27 15:00, , 2F
11/27 15:00, 2F
→
11/27 15:01, , 3F
11/27 15:01,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
BASKET-RULES 近期熱門文章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