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MLB FA 制度

看板BaseballSYS作者 (泣~~~~~~陽森~~~)時間21年前 (2003/12/21 17:1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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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 引述《Grant44 (.......................)》之銘言: : 第一種制度是Six-Year Free Agents : 6年FA簡單來說要在小聯盟待7個球季,如果他沒有待在40 men-roster裡面,那 : 麼他有資格登記成為FA。為什麼是七年?根據BA所敘述是如此: : "The name six-year free agent comes from six renewable years on his contract, : thus a total of seven years in the minor leagues." : 由於小聯盟的合約是一年一簽,年底換約,經過6次換約,才有資格成為FA,所 : 以大概是7年。 : 第二種可行的辦法是在大聯盟待滿6個球季,一個球季是172天。 第一種和第二種,看起來似乎是第一種對一般球員而言是比較容易達到的? 是嗎? 第一種是「球員要在小聯盟待七個球季」,那如果有上mlb的話,就不能使用這一種 資格了? 還是和大聯盟的資歷合併計算? 如果是後者,那麼除非球員跳過小聯盟直接打大聯盟,否則幾乎沒有機會適用第二 種? (比如ichiro和松井) : 先來交大家怎樣算大聯盟年資 : : 大聯盟年資的是從球季開始那一天到球季結束的那一天才需要計算,春訓季後賽 : 都不算。 : 1. 在active roster(9月之前叫做 25 men-roster)待一天就算一天。 : 2. 無論是在15日DL或是60日DL之內都要計算大聯盟年資。 : 3. 一年被option下去的時間如果小於20日,這20天仍然照算大聯盟年資,不過 : 這20天的option就不算了。 : 如果有三年的大聯盟年資,那麼此球員有薪資仲裁的資格。滿五年,那麼球隊在 : 下放他時,要經過球員的同意。如果滿十年,在某支球隊又超過五年,那麼就是 : 10-5,在交易他時要經過該球員的同意。 所以這裡的MLB的年資實際上的門檻是117*7? 如果一個球員在MLB待了十年, 但是每年都不超過50天,這樣還是不能取得FA的資格對吧? 可是他就符合第一種的小聯盟FA了? -- 「安西先生..バスケが..バスケがしたいで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44.148

61.231.24.203 07/2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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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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