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報]《10年條款》要限制 職棒必須有投資
《10年條款》要限制 職棒必須有投資
【記者方正東/特稿】
中華職棒有意實施「10年條款」,引起很大的反彈聲浪,其實大家不必生氣,就
如同國訓藍總教練李來發所說,「職棒要有限制,就必須要有投資」,如果,職棒各
球團能夠確實改善國內職棒環境,不要說「10年條款」,就算是「百年條款」,大家
也會舉雙手贊成。
職棒要如何改善國內職棒環境,至少有五點必須要趕快去作;
第一,不會壓低球員的簽約金,今年季中曾有球團領隊提議,將現在簽約金最高
500萬元,降低到250萬,如果球團尊重球員,就請尊重他們的身價。
第二,若球員有好的表現,請給予大幅加薪;富邦公牛總教練林華韋曾說,職棒
新進球員的起薪可以降低,但若球員有好的表現,請各球團給予大幅加薪,激勵球員
在球場上求表現。
第三,若要提「10年條款」,請也考慮實施自由球員制度;領隊說得好,南韓職
棒為防止美國職棒惡性挖角,也有類似的條款,但南韓職棒也有自由球員制度,如李
承燁明年就要轉戰日本羅德隊,如果中華職棒要學南韓職棒,就整套都學,不要只學
一半。
第四,確實朝建立二軍制度的目標努力;目前職棒球員會出現很多狀況,與沒有
二軍,缺乏競爭力有關,代訓制度只是一時,不是永久的,還請職棒各球團真正建立
二軍制度,給年輕球員完整的訓練計畫。
第五,提升與加強防護員及防護設備的質與量;目前各球團都只有一名防護員,
平心而論,還不夠,各球團應有計畫地提升與加強防護設施,以減少球員的運動傷害
,增長他們的運動生命。
若職棒各球團做得到上述五點,實施「10年條款」,大家無話可說,否則請收回
成命,好好地經營職棒,不要再胡思亂想。
【2003/12/22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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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點裡面,有四點全部都和"錢"有關...
所以囉。只想搶人卻不想付出,這種行為,可以說是一種"類似"分贓的行為。
至於
自由球員的制度,有待討論。有人覺得"國情不同",有人則認為學習可避免走錯路
沒人敢說怎麼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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