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民調]職業棒球制度版--運動彩政策意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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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國外是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不過我想就算職業運動組織真的可以從彩券中得到實質的利益(抽象的宣傳就不提了). 應該也只能限於一些冠名權之類的收入 而且數字原則上不能受彩券的經營成敗影響. 其它的 別說是直接涉入經營 就連單純的淨利分紅 都非常不適當. 否則可能會出現聯盟球團以各種手法促使總投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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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您的看法。. 基本上給予聯盟或球團的回饋,應該是「定額的」、「形式的」. 而不應該著眼於「贏者通吃」的情況。. 不過我想比起眼前可以看到的鈔票,增強職棒的知名度、收視率和風氣,. 才是長久經營狀大的利多。. 所以就算一毛錢也不給,我想也不是說不過去。. 還是有一些東西需要,比如肖像權,球隊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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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台灣體育界 包括棒球界 眼前最缺的不是錢. 眼前很多事該做而未做 缺錢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就算主事者真的以沒錢為理由而不動手 也不代表我們就該拿錢給他們去做事. 因為那根本本末倒置. 再者 我前面提到該作沒作、簡單容易又沒副作用的事. 並不是單指一些把錢丟到水裡作公益的事 其中還包括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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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主流」球團有把這些「基本」的東西做好嗎?很難說,台灣的商人未必這麼有格調,洪老大去年總冠軍第六場硬凹聯盟當墊背的事我記憶猶新(報紙保證沒登出). (冷笑)知道兩年前獅迷親自前往聯盟辦公室跟李文彬對話. 質問為何不成立二軍時,李可沒說「經費不夠」,他是說球員不足. 所以在「民意壓力」下,體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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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基本的東西」?. 老闆當然會拿下面的人來擋子彈,可是發行單位可不見得. 是隨便買你的帳。. 我並不否認球團有能力作二軍,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誘因去作。. 我能夠同意您一半。. 台灣的球迷是學生族群多,或是我們可以認為「上球場的球迷是學生族群」多?. 這兩點論述是不同的,但是會不會進場花錢,顯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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