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主-vincent7977處分不當
申訴者原文違反以下本板兩項條文:
B : (犯此項者禁言10天)
3. 發表具引戰、挑釁性質文字或圖片內容。
D : (犯此項者,板主得視嚴重程度,禁言90天到360天)
5. 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並在本板引起爭議或故意反串者。
B-3禁言10天
D-5禁言90天
合計禁言100天
並根據以下條文處原文劣退:
F:其他規則違規者,板主得以自行商討裁定禁言天數
2.若發文違規達禁言30天以上者(含累犯條款加罰天數超過30天者),一律退文。
D-5的判決是依據#1O5DWIrk (Baseball)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7761042.A.D6E.html)
判定申訴者"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
且違規文章確實於本板引起爭議
基於申訴者為初犯判處禁言90天
B-3的判決依據茲摘錄如下
鄉民如你就是把你的想法壓在我的文章上^^ (pp.11)
水準真的很棒^^ (pp.11)
整篇我有說到不輪替嗎? 恭喜你成為腦補第N個鄉民 (pp.14)
NOOOOOOOOOO 你這種說法在這邊是禁忌阿阿!!!!!!! (pp.20)
這不是腦補甚麼才是腦補 (pp.22)
標準腦補不自知 (pp.25)
標準鄉民大絕招回法:
"那麼厲害你去當教練阿" "你是教練嗎?" "有去現場看球嗎?" "不爽不要看"
之類的 (pp.30)
以上多處涉及嘲諷 甚至群嘲 已有引戰之事實
板主判決的時候已經念在文章內還有一點討論的成分在
沒有用D-1的惡意鬧板判了
建議申訴者好自為之
不要認為板主在板上被罵翻就可以順勢脫罪
以上是針對aflect判決一案的回覆
申訴文章其他部分與本判決無關
請小組長裁示是否須另行比照板務建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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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0249884.A.1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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