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Elephants版主-vincent7977處分不當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銘言:
: 申訴者原文違反以下本板兩項條文:
: B : (犯此項者禁言10天)
: 3. 發表具引戰、挑釁性質文字或圖片內容。
: D : (犯此項者,板主得視嚴重程度,禁言90天到360天)
: 5. 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並在本板引起爭議或故意反串者。
: B-3禁言10天
: D-5禁言90天
: 合計禁言100天
: 並根據以下條文處原文劣退:
: F:其他規則違規者,板主得以自行商討裁定禁言天數
: 2.若發文違規達禁言30天以上者(含累犯條款加罰天數超過30天者),一律退文。
: D-5的判決是依據#1O5DWIrk (Baseball)
: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7761042.A.D6E.html)
: 判定申訴者"於他板不尊重本隊隊職員"
: 且違規文章確實於本板引起爭議
: 基於申訴者為初犯判處禁言90天
: B-3的判決依據茲摘錄如下
: 鄉民如你就是把你的想法壓在我的文章上^^ (pp.11)
: 水準真的很棒^^ (pp.11)
: 整篇我有說到不輪替嗎? 恭喜你成為腦補第N個鄉民 (pp.14)
: NOOOOOOOOOO 你這種說法在這邊是禁忌阿阿!!!!!!! (pp.20)
: 這不是腦補甚麼才是腦補 (pp.22)
: 標準腦補不自知 (pp.25)
: 標準鄉民大絕招回法:
: "那麼厲害你去當教練阿" "你是教練嗎?" "有去現場看球嗎?" "不爽不要看"
: 之類的 (pp.30)
: 以上多處涉及嘲諷 甚至群嘲 已有引戰之事實
推噓文中多次扭曲我的本意,我修文進行回應、反駁被指為引戰。引戰並非我的本意。
嘲諷是一個非常主觀的詞語,而且取決於人怎麼去解讀,如果沒有詳細條文去規範,
這只會變成版主權力無限上綱,隨板務管理者解讀的處分。
1.
推 master0101: 名字打錯一堆然後"有限的上場機會證明自己"4HR沒證明? 03/21 09:05
→ master0101: 不準人家腦補你 你卻可以腦補教練團? 人家說板凳出發 03/21 09:06
4HR 只有在熱身賽吧?
我這不叫腦補教練團,我上面有打,我是依熱身賽狀況+新聞去判斷的
我是有根據的。
鄉民如你就是把你的想法壓在我的文章上^^
此部分我完全沒有嘲諷意味,噓文說我腦補教練團,我提出想法反駁
並認為"腦補教練團"是該噓文者的自我解讀,不該把此想法套在我身上
提出的反駁。
2.
→ master0101: 他板凳出發? 新聞? 新聞先相信5成就好 尤其是記者自己 03/21 09:10
至少我是有根據的,請問各個鄉民根據在哪?
我文章沒提到的下面留言都出現了
水準真的很棒^^
此噓文主觀認為"新聞相信5成就好"明顯是與我想法有所歧異。
新聞為我提出的根據,我的立論所在,實在沒有必要因為主觀想法就斷然否定。
再來,噓文處很多都是被過度延伸,許多留言的回應點根本不是我的本意。
為此我在這個修改文中提出反駁。
3.
噓 walter1520: 無聊 本來就要輪替 這樣就要發一篇 03/21 09:37
整篇我有說到不輪替嗎? 恭喜你成為腦補第N個鄉民
相同的狀況,到這個噓文為止已經無數噓文的板友,過度曲解及延伸我的想法。
我在此處反駁。
4.
→ alskdj: 我只是單純討論 他是不是可以擠掉恰恰先發位置 彭變替補~ 03/21 10:47
NOOOOOOOOOO 你這種說法在這邊是禁忌阿阿!!!!!!!
alskdj 的想法明顯與廣大板民不同
提出此看法,容易被用激烈的言語討論。
5.
→ sincere77: 只相信新聞不相信教練團真的可憐 03/21 11:15
噓 sincere77: 這篇就是標準腦補文啊XD 一場比賽還沒打就知道基宏會被 03/21 11:17
→ sincere77: 恰卡住吃不到PA 這不是腦補什麼是腦補 03/21 11:17
恰卡住吃不到PA是你說的喔
我文章哪句提到...
我文章只說恰為什麼可以打第五棒 他去年數據就差不多聯盟水準
標準腦補不自知
先批評我"可憐",然後繼續延伸我原文沒有提到的內容,硬要扣上他延伸後的想法
6.
噓 jash0328: 你誰? 03/21 11:58
標準鄉民大絕招回法:
"那麼厲害你去當教練阿" "你是教練嗎?" "有去現場看球嗎?" "不爽不要看"
之類的
明顯鄙視的言論。
對事不對人,我只是表達很多鄉民都會有這種類似的回文方法。
: 板主判決的時候已經念在文章內還有一點討論的成分在
: 沒有用D-1的惡意鬧板判了
: 建議申訴者好自為之
: 不要認為板主在板上被罵翻就可以順勢脫罪
真的沒想到連提出申訴了都可以得到這種回應。
明顯就是申訴的想法一點都沒有看進去。
文中叫我"好自為之"語帶威脅的語氣
以及
先入為主把我套上想"順勢脫罪"的詞語。
讓我極度感覺不安及羞辱,且完全沒有反思我這篇申訴文的原因。
尤其是申訴文,版主的言論應該保持客觀,
這種帶有情緒的語句一再出現出現根本無助於討論。
: 以上是針對aflect判決一案的回覆
: 申訴文章其他部分與本判決無關
: 請小組長裁示是否須另行比照板務建議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5.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90264759.A.AD5.html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18:35:05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18: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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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嘲諷"是要以對方感受為主?
請問版規有寫到嘲諷的判定標準嗎?
那我現在說你之前公告文裡面我感受到滿滿的嘲諷,請問你是否自行處分?
還有,無助回應、和引戰的判定標準在哪?
請指教!
※ 編輯: aflect (114.46.45.121), 03/23/2017 2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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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就是在問後續結果是怎麼判定的?
引戰、無助回應、嘲諷是根據哪個版規為基準判定的?
如果沒有判定標準的話,那就是以板主群說的算?
2、你回應的每一個文裡面不斷的一直扣我帽子...現在又說我就事論事的討論在模糊焦點
,我哪裡模糊焦點請提出,謝謝
※ 編輯: aflect (111.82.142.183), 03/23/2017 2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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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就上述問題提出回答,未得到回應我會再進行上訴。
另外針對你回文中的失言(好自為之、脫罪等等)是否解釋?
謝謝
※ 編輯: aflect (111.82.142.183), 03/23/2017 2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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