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 板主 arashicool 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7/01 21:15), 編輯推噓3(3016)
留言19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11 (看更多)
思考過後我能了解你的觀點 但是我並不希望現在的棒球板有這種容易造成紛爭的言論 我是可以解除你水桶 但是我並不希望您因為我解除您的水桶後 開始刻意傳達您對於辜先生配票的想法 或嘲諷式酸文 因為這種事情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證據 我知道你想表達的,但是目前來說我並無法認同 原因是證據不夠確鑿,並且容易引發部分人的紛爭 我的工作並不是保護辜先生的清白,而是解決板上的紛爭 相信你也能理解我的想法 B-17也有很多對於該言論的懲處 我可以解除你的水桶,但是您可能必須要注意自己往後的言論 這並不是我開恩,而是尋找一個我們雙方都能有共識的溝通結論 如果您認為這個方式您不滿意,您可以告知我 這個溝通可以到此結束,您可以申訴至小組長上面 來捍衛你的這番言論 小組長的判決會對我有絕對的約束力 這只是溝通平台,當然有時候無法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請您體諒,謝謝 至於您的選擇,您可以私信告知或直接推文,或者還有其他想法想回文 我都可以接受 ※ 引述《CTBA (棒協愛台灣)》之銘言: : 謝謝arashicool板主回覆 : 不過我不認同板主你的水桶定義 : 我在推文和內文的用詞是"配票" : 並不是使用違法行為的"做票"和"買票"等用詞 : "配票"在台灣選舉是合法的行為 : 定義是一個組織性的投票策略 : 我不會因為說某政黨候選人配票而被告 : 當許多申請加入棒協的戶籍都在中國信託大樓 : 之後又爆出995會員共同使用15個郵箱 : 還有一開始的旗下員工簽代理協議書事件 : 難道我不能有這個合法的戰略性"配票"結論嗎? : 還是這一切都是要法院認證後才能講? : 這和長久以來 棒球板大家的認知棒協有A錢 : 可是這些都是沒有經過法院認證的 : 但是我從來沒有看到有人因為這樣被水桶 : 不要忘記我給的資料是立委說的 : 之後中國信託也沒有出來反駁 : 體育署本身也認為沒有問題 一切都是按照規矩 : 如果"配票"本身定義沒有違反台灣選舉法 : 為什麼我不能說辜仲諒這次改選有配票行為? : 至於"花錢去操控"這個觀點 : 這是板主你說的 不是我說的 : 這說法已經是走到違法買票的行為 : 我內文的說法是指花錢做合法的配票 : 最後補充那一個選舉是不用花錢的? : 參選棒協理事長辜仲諒要拿出20萬的保證金 : 我相信在選舉前也有很多林林總總的開銷 : 希望板主看完我的立場後 : 能再考慮看看這次豪洨文水桶判決 :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這樣有違反板規 : ※ 引述《arashicool ()》之銘言: : : 閱讀審閱過您提供的資料後 : : 我個人立場維持原判 : : 只能說推測上有可能的你是正確的 : : 但是我的立場並不會認同你的最終論點 : : 因為我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 : 相信私信中,你也能了解我的立場不可能就這樣直接認同 : : 擁有協會投票權的會員,就算很技巧性的把票投給辜先生與他的親信們 : : 這也不能證明辜是花錢去操控的 有可能只是人脈 : : 1.豪洨文 : : 文章內容誇大,不盡屬實。推文或文章刻意放假消息,提供錯誤訊息, : : 因而引起板友爭執者。 : : 無法得知訊息真偽 : : 引起板友爭執 : : 加上有收到相關檢舉 : : 所以才會給予相關懲處 : :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人留存之個人資料,並授權高人傑君全權代理本人依據棒協規定 : : 填載報名文件及辦理入會之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 : 評如此明顯的人頭會員問題,體育署卻不管。 : : 人,而這1471人中,又有995人「共用」了15組EMAIL帳號。選舉過程的各方操作,看來斧 : : 鑿斑斑。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26.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30450918.A.AC6.html

07/02 06:13, 6年前 , 1F
謝謝板主,希望你能解除我的水桶
07/02 06:13, 1F

07/02 06:16, 6年前 , 2F
至於配票這部份,我們是不是可以請問小組長的立場?
07/02 06:16, 2F

07/02 06:16, 6年前 , 3F
我本身也想知道這相關的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問題
07/02 06:16, 3F

07/02 06:17, 6年前 , 4F
還有題外話,我想了解一下 你說B17是指 "針對文章/
07/02 06:17, 4F

07/02 06:17, 6年前 , 5F
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
07/02 06:17, 5F

07/02 06:17, 6年前 , 6F
球迷之間之爭端" 這一點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推文
07/02 06:17, 6F

07/02 06:17, 6年前 , 7F
那些說 "偽證辜,紅火辜,外遇辜,逃日辜" 的類似推
07/02 06:17, 7F

07/02 06:17, 6年前 , 8F
文有違反板規嗎?
07/02 06:17, 8F

07/02 07:20, 6年前 , 9F
再補充一點,我的立場是"配票辜"並不是惡意攻擊辜仲
07/02 07:20, 9F

07/02 07:20, 6年前 , 10F
諒字眼,雖然"配票"沒有被法院認證,但是這是一件合
07/02 07:20, 10F

07/02 07:20, 6年前 , 11F
法的事,如果是合法的,那要怎麼引起網友爭論?所以
07/02 07:20, 11F

07/02 07:20, 6年前 , 12F
想聽看看小組長的意見
07/02 07:20, 12F

07/02 12:27, 6年前 , 13F
小組長若願意表態我當然尊重,如果他認為要照程序走
07/02 12:27, 13F

07/02 12:28, 6年前 , 14F
那可能就必須你要按照流程申請相關申訴了
07/02 12:28, 14F

07/02 12:29, 6年前 , 15F
另外按照棒球板板規的寫法 若是板主們真的想懲處
07/02 12:29, 15F

07/02 12:30, 6年前 , 16F
板上的七成以上的文章推文都有相關條例來懲處
07/02 12:30, 16F

07/02 12:30, 6年前 , 17F
所以板主的功用是拿捏好板規的尺度 盡量讓人了解
07/02 12:30, 17F

07/02 12:31, 6年前 , 18F
這個板的板規定義上究竟為何? 意思為何?
07/02 12:31, 18F

07/06 22:43, 6年前 , 19F
本案溝通結束,若有其他疑問可至組務版提出
07/06 22:43, 19F
文章代碼(AID): #1REDFch6 (Baseball_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EDFch6 (Baseball_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