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 板主 arashicool 判決
※ 引述《uyrmb47 ()》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arashicool
: 簡述事由:#1RM4bP8E
:
: 溝通訴求:噁心主審為何為人身攻擊?
: 很明顯依當時情況是只主審好球帶很爛
: b-6並沒有列舉噁心 何況我指的是主審好球帶的問題
: 既然沒有列舉 也沒有公告該詞為人身攻擊言詞
: 何來水桶之版規依據?
: 擅自擴張版規 主觀認定超過版規中所未出現的規定 是如此?
文章代碼(AID): #1Ngn5E7g (Baseball) [ptt.cc] [公告]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0828878.A.1EA.html
#1NgJtMz4
噓
,
噓
,
噓
,
此三則在新版規公告之前來信檢舉,故適用先前版本之罰則
水桶15日
6. 人身攻擊
文章代碼(AID): #1RNS7nZa (Baseball)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32871153.A.8E4.html
文章代碼(AID): #1QkEqyF3 (Baseball) [ptt.cc] [公告] 板規宣導(舒服文)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22068796.A.3C3.html
這些公告中都可以看到三位現任棒球板板主
皆有以"噁心"之詞 用人身攻擊來水桶的判例
所以您說的"擅自擴張版規 主觀認定超過版規中所未出現的規定"
不是正確的
當然 如果你說 這主審的好球帶很噁心 我認為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你說的是 "噁心主審" 那就是人身攻擊了
故暫不改判,但會針對這個議題再次與其他版主進行討論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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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33067774.A.716.html
推
08/12 11:53,
6年前
, 1F
08/12 11: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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