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 Baseball 板主 arashicool 判決

看板Baseball_BM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7/18 02: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1 (看更多)
※ 引述《wx190 (空穴來風)》之銘言: : ※ 引述《arashicool ()》之銘言: : : 主要是推文 有使用"噁心"一詞 並且針對特定人士 : : 噁心算不算人身攻擊? 我認為是 : : 而且我也不是唯一使用這條款去水桶人的板主 我們三個板主皆認為這個詞 : : 有水桶的空間 "板規的確沒有明寫著噁心一詞是違反板規" : : 但並不代表這個詞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 : 噁心針對"事物" ex:噁心的滑球 令人感到噁心的食物 : : 當然不會違反板規 : : 但是如果是使用 噁心的arashicool 噁心的a板主 : : 這樣算不算一種人身攻擊呢? : : 根據過往就是有很多判例 當然我也能了解您當下想出最適合的詞 : : 可能只有"噁心"這個詞是最能表達您想法的詞 : : 但這個用法 在本板是有處分可能性存在的 : 板規沒有明寫噁心可以桶,但你們三位版主都主觀認定那又不明寫出來, : 講了噁心又說有可能性可以桶,那是不是也有可能性不被桶, : 標準你現在寫了但板規沒明講,這樣莫名其妙被桶誰能接受? : 不是沒被桶過沒差,只是被這種東西桶真心覺得可笑, : 要嘛跟國罵一樣寫出來怎樣說噁心的xx不會被桶, : 寫出來不會三不五時有人出來申訴抱怨, : 更何況如您所言過往判例都有了,代表並非個案, : 偏偏板規又不修正在那邊說有可能性,阿不過就看版主主觀認定而已, : 總之我認為已有過往判例但板規不明確表示,就桶並不合法。 : 而且我已經陳述過了,噁心後面沒有詞,說口氣噁心也要被桶? 要把所有的可能會被桶的字眼都寫出來,不是一個好方法 板規篇幅有限,板規上面也寫著謾罵與人身攻擊 法律上也沒有明顯寫著人身攻擊的詞彙,只能去翻過往的判例或法官檢察官(板主) 來討論是否構成人身攻擊 噁心的確也有可能性不被桶,完全看使用方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31852365.A.7D8.html
文章代碼(AID): #1RJZPDVO (Baseball_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JZPDVO (Baseball_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