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千錯萬錯都 不 是 象 迷 錯
※ 引述《TevenChen (4/19護理加冠典禮)》之銘言:
: ※ 引述《darkmiz ( ╮( ︶︿︶)╭ )》之銘言:
: : 快看不下去了
: : 就憑你的主觀的認定 HGL 是壞人就可以定他罪?
: : 至少也要說理說得讓人信服啊
: 當板主本來就是這樣呀...高興砍就d~高興留就m
: 如果你對這個板主不信認的話
: 大可以去發動罷免的連署呀
: 但我覺得一定不可能會成功吧
: 所以你還是省點力吧╮(╯╰)╭
以下純粹就"版主的權力問題"進行討論
話不能這麼說的
這裡並不是個人版
而是CPBL版
版主是用以維持板上的秩序
而權力來自於站方與版友們的授權
如何能高興砍就d 高興留就m?
仗著朋友多或本身隊迷多並非真理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即使不是每一件事都能白紙黑字的明文在上
執法仍應有所依循
而不是單純的依個人好惡來進行
以下是舉例說明 非影射
今天如果有某個隊版版友對其他隊的球迷進行人身攻擊
而版主為維護自身版友的權力
將是否處罰該人身攻擊的版友付諸該版輿論
而該版版友眾多為該隊球迷
而結果反而是多人維護該人身攻擊的版友
這個叫多數暴力加版主失職
因為事實上他縱容了該位人身攻擊的版友
並非較多人贊同的事情就是真理
就像連線版出現的"日本讓許銘傑投15x球是為了年底的亞錦賽陰謀"
假如贊同的人多
這件事就會成為真理呼?
那可能是因為這裡是台灣
至少我不覺得版主有完全的權力可以依個人好惡來裁決
請大家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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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360的迴旋
懸吊在交叉的四分象限
燦爛與黯然的交替
笑看窗外 初生 湮滅
我不是過客
只是寂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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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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