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公園跟著打太極被警告..
看板MartialArts (武術 - 格鬥)作者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時間12年前 (2013/02/28 17:08)推噓2(2推 0噓 36→)留言38則, 4人參與討論串8/11 (看更多)
我是不太想在這邊繞無關板旨的理論性問題,不過既然你們一直要把
問題扯到傳武上面我還是要來講一下。這不是傳武問題、不是武術問題、
不是運動問題、無關有沒有營利,是社會群體,或者更進一步,是技術性
團體本來就會有的現象。
社會群體有一種「劃分自己與外人界線的需求」。人對和自己同一群
體的人還有外人是有等差的,而在有些情況下隨便去混淆這種界線會造成
別人困擾。根據群體性質和成員,這種需求可能很強也可能很弱、或者被
別的需求所覆蓋。有關聯的狀況例如:
1.一群不認識的人在餐廳聚餐時你混進同一桌裡聊天
2.一堆人在公園畫圖你混進去畫
3.一堆人在公園練拳你混進去打
三種情況,當然混進去的人都有其自由,但你不會因此認為說你混進
去人家的群體裡必然不造成別人困擾。因此一般人通常只會在餐廳很擠時
和別人共桌,而且在大部分情形下會避免插話。如果有人很習慣性地去做
這些事,那他被列進該校/地區的怪人榜只是剛好而已。
在後面兩種情況中,當他們是一個技術性的團體時,會發生另一些情
況,例如他們可能會認為他們做的東西是他們技術的表徵,在我們這個團
體裡畫圖有什麼基本規範打拳有什麼基本規範等,那你一個陌生人在裡面
作的事情或許會讓旁邊一起做的人看了疑惑、或者外人以為這是我們群體
教出來的人?你做得不好時我要不要出言糾正或者對我們的人酸你?或是
幹在心裡?這是困擾發生的狀況。當然也可能有些本來就不太有界線的群
體,例如成員是不特定多數人的、或者該領域對這種狀況已有慣例的(通
常也指向說他們的成員是不特定多數人)、或者領隊者覺得無所謂的、又
或者在推廣期所以人越多越好的。通常比較具有外顯特徵可以讓你一眼判
斷出他們是一團的團體,會比較在意有外人混進來。
後面會牽涉到另一些問題那就是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公共空間確實是
大家的,然而這不代表前述情況在公共空間就不會發生(所以我舉的都是
公共空間的例子)。你要質疑說任何團體跑到公共空間活動時就不應該保
持界線,想要當個可以區分內外的團體就應該自己去租個場地,我看這是
很奇怪的。團體在合理範圍內的利用公共空間,帶小朋友去植物園教植物
辨識、班級郊遊等,這些一向是被接受的事。當然如果有團體過度佔用了
公共空間,像前一兩年新聞播的佔用溜冰場作教學用,那又是另一回事。
注意這裡我的重點不是營利,是過度佔用。
然後以「這對我不困擾啊」來回應的人是犯了個基本錯誤:對我不困
擾的事情一定對其他人都不困擾。
順便參考以下文章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LUlZO969SokC&pg=PA277
※ 引述《hiqq (wuwa)》之銘言:
: 話說 我在公園跑步 偶而去
: 今天發現友一群人在打鄭子太極
: 我因 學過一點 就跟著打...
: 沒多久 那位女教練就靠過來說
: :你在哪裡學...你如果到一個場地要打要先打聲招呼,不然有時候人家會誤會..
: 我說: 難得看到 有一群人打鄭子太極 想跟著一起打...
: 他開始問我哪個師傅? ...又說她教拳20年..
: 哇~~ 好像不太對...我就不多說了..轉頭去找家人繼續跑步去...
: 各位前輩 在公園是不是不能隨便跟著打拳? 他還說在台北就會怎麼樣!@##$
: (我在高雄)
--
Il Cavaliere Inesistente
http://dejavu.blogdns.org/
騎士是種一旦失去存在的意義,就會崩解消失的東西
因此他們的一生總在追求著某些事物,以維持自己的存在
如果有了存在的理由,即使是一副空的鎧甲,也可以成為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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