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公園跟著打太極被警告..

看板MartialArts (武術 - 格鬥)作者 (但我不懂PTT)時間12年前 (2013/02/28 22:4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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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好了,也讓我參戰吧XD ========================================================================== 依照這數天來的發展,目前大約分為兩派: 1. 公共場合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公園是公開場地,所有人皆有使用權。 在此等情況下,原PO應可以在此做「任何」不違反社會法律與公園規範的行為, 不應該有任何人有權阻止。 而且原PO只是在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旁,一時興致來,所以在一旁「跟著」一起做, 不過兩、三分鐘光景,此練習團體的指導教練便出言不遜,要求原PO表明身分、 師承,並指出如果這件事在台北發生,會怎樣怎樣...... 這是公共空間,即使太極團體已在此做練習活動,也無權過問其他人的使用權, 更別說是趕人離開。 更何況占用公共空間就是不對,占據公園的一角等於侵占的其他使用者的權利, 這個姑且就算了,現在在旁邊模仿別人的動作也不行!?既沒有影響練習內容, 也沒有打擾到其他人,跟著打不行嗎?以武會友何必如此排外? 『高自由度是公園的一環,不爽不要來。』 2. 相互尊重派 這一派系的論點在於,在公共場合中,「一聲不吭」的就跟著不認識的團體活動, 是不禮貌的。別人既不知道你的來意,也不知道你是否有參加的意願,而你就在 一旁自顧自地跟著打,相互就沒有了,還哪來尊重...... 原PO這次在公園中跟著鄭子太極練習團體打拳,既沒有加入的意願,也不和對方 打聲招呼,這明顯於情於理不合。雖然原PO在「客觀情況」下並未影響到任何 人、事、物,但是在現場原PO可能嚇到了指導教練,為了維持面子,他才會如此 厲聲喝止,令原PO感到心裡不適。 但歸根究柢是原PO實在是不太懂人情世故,儘管公園是公共場合,但是此太極團體 早已在此練習,基於人情事理,都應該要和對方打聲招呼,使對方了解情況, 這才方為上策。 不過對方厲聲喝止原PO確實不對,但原PO也不要太往心裏去了,畢竟這就是個 社會經驗,兩方都還有可以改進的地方, 「相互」就是與對方交流;「尊重」就是彼此禮讓。 原PO未與對方打聲招呼,對方也未以禮而待,「相互尊重」就別奢求了。 『你在繼續學我,我就要你報名號喔。』 ========================================================================== 先在這裡道個歉,兩點文末都開了個玩笑。 我覺得事情發展至今,兩方都有點過於激動了,先冷靜一下吧。 執著於公開場合的朋友,著眼於規範有無而忽略了人情世故,過於冷酷了吧。 堅持於相互尊重的朋友,為了人際關係而輕忽了公共自由,有些鄉愿了吧。 我想在那個當下,如果原PO有打聲招呼,太極團體應該是會歡迎的,不過拒絕 也是他們的權利,畢竟對方是團體活動,沒有理由一定要接受陌生人的加入。 如果在鄭子太極的教練發現原PO之後,好聲好氣與原PO溝通,也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畢竟在公開場合本來就少有隱私,原PO有興致跟著打也不是什麼壞事,但對方畢竟是 團體活動,總是要維持一下團體秩序,這也是通情達理的吧。 總而言之,就是台語中的「厚熊(互相)」啦,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 暫停一下「我覺得......」,大家厚熊一下不是很好嗎? 大同小康的時代已經逝去幾千年,各式規範已經是必須的, 但在規範之外的,還是有賴世事道理,法條之前都會斟酌人情, 何況是公園之內呢?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上帝是存在的因為聖經上這麼寫(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相對論是錯的因為我同學說的(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你腦羞生氣所以我贏了www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國中生懂屁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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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跳出來當和事佬有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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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已經討論到一個死胡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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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這篇的整理 前面幾篇都說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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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 就看是哪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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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派:團體文化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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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人情或公共場合沒關係 這是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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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文化的特質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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