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薪資多少才合理

看板Monkeys作者 (走吧)時間20年前 (2004/12/05 16: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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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LB季賽一年有162場 NBA只有82場 : 怎麼算都是MLB的老闆比較賺 NBA球員工會當然不可能拿這個去跟老闆談 : 你說的每個聯盟情況不同 不能把%數直接套進去用 : 這我完全認同 : 我舉NBA 訂55%為薪資上限的意思是 : 季賽場次更少 : 球員人數更少 : 移動成本更高 : 球場經營成本更高 的NBA是55% 如此而已 : 至於CPBL的35%下是否合理 我沒經營過職棒球團 所以並不清楚 我並不了解你提季賽場次,球場經營成本的多寡的意義為何,薪 資比例基本上也不是為了這些東西訂出來的。一直舉這些東西就 好像在向勞方說我們人員比較少,工作時間比較少,出差次數多 ,工廠保養成本比較高,所以薪資比例應該要如何如何? 有那個老闆聽了不會一頭霧水的。ꄊ 不管是什麼制度下,工會和老闆爭論的是勞資兩方有沒有分配到 兩方都可以接受的利潤比例,只拿總營收入而不談總支出原本就 是一個很大的盲點所在。 舉例來說,如果美國政府突然規定每支NBA球團都要每年都要上繳 20M來填補美國財政赤字,在同樣的營收之下,那55%就是太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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