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籃網隊Cliff大叔的新約問題

看板NBAGM作者 (大寶)時間19年前 (2005/07/22 00:5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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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8c812345678 (c8c8\)》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問題 : 但,我記的在CBA裡面有說到(為此我也請教過):當球員opt成為自由球員之後,球隊跟他 : 的續約是不可以低於原本薪資的(Cliff原先為500多萬,將來的合約為200多萬). : 請問一下這個情況是否和CBA有所違背? : 還是說是因為Team-opt的關係或怎樣因素?懇請版眾幫忙小弟解惑一下,感謝! 不曉得您是不是誤會了,在CBA裡面關於球隊option所陳述的是: "在執行了選擇權的那一年薪水不得低於前一年" 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條款,籃網的動作是合理且不違背CBA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9.136

220.139.193.168 07/22, , 1F
我不大了解所謂執行選擇權那一年的薪水是指
220.139.193.168 07/22, 1F

220.139.193.168 07/22, , 2F
原先的5m還是新約的2m呢?因為新約的2m是比
220.139.193.168 07/22, 2F

220.139.193.168 07/22, , 3F
前一年還低是肯定的
220.139.193.168 07/22, 3F

163.25.132.197 07/22, , 4F
Cliff這個例子是沒有執行選擇權啊
163.25.132.197 07/22, 4F

59.114.138.13 07/22, , 5F
5m的那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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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tzAJMv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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