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五隊大亂鬥的中的Walker合約

看板NBAGM作者 (mclips123)時間19年前 (2005/08/04 01:5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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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Sweeptime:啊 我有點不懂"Coon's FAQ Q17-1"這一條說明 140.112.242.248 08/03 : 推 Sweeptime:大鳥條款必須滿足下面三個條件 140.112.242.248 08/03 : → Sweeptime:1.在球隊中打滿至少三年 140.112.242.248 08/03 : → Sweeptime:2.且不是被球隊放棄 140.112.242.248 08/03 : → Sweeptime:3.或交換球隊後 140.112.242.248 08/03 : → Sweeptime:所成為的自由球員 140.112.242.248 08/03 : → Sweeptime:請問 上述的條件 應該怎麼解釋 謝謝 :) 140.112.242.248 08/03 精華區裡面的翻譯是這樣子的: 「而這個自由球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在球隊中打滿至少三年,且不是被球隊 放棄或是交換球隊之後所成為的自由球員。」 而 Larry Coon 的網站上原文是這樣子的: "The free agent in question must have played for three seasons without being waived or changing teams as a free agent." 這裡的中文翻譯有一點問題。正確的翻法應該是這樣子的: 「而這個自由球員必須為這個球隊打了三個球季,且(在這三個球季中)從未 被球隊揮棄或以自由球員身份換過球隊。」 這個地方 Coon 有改寫過。或許用 CBA 的 Article I (qq) 對大鳥球員的定 義來輔助了解會更清楚:(原文不引請自查) 「(大鳥球員意謂)一名自由球員在三個部分或全部的球季中,以一或多紙的 合約:(1) 只為一隻球隊效力;或是 (2) 如果他換過球隊,則是因為 (x) 被 交易,或是 (y) 在這三季的第一季中與該隊簽約。」 (y) 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在第一季打球一半時才與該隊簽約,那麼把這一季打 完,又為同一隊打了後面兩個球季,那你就有大鳥資格。所以嚴格來說並不一 定是要打「滿」三個球季,在第一季只要有沾邊就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232.226.130

140.112.242.248 08/04, , 1F
感謝回答 :)
140.112.242.248 08/04, 1F

140.112.185.239 08/04, , 2F
多謝指較 <(__ __)>
140.112.185.239 08/0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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