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五隊大亂鬥的中的Walker合約

看板NBAGM作者 (2nd Wish)時間19年前 (2005/08/04 12: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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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clips123 (mclips123)》之銘言: : : 推 Sweeptime:啊 我有點不懂"Coon's FAQ Q17-1"這一條說明 140.112.242.248 08/03 : : 推 Sweeptime:大鳥條款必須滿足下面三個條件 140.112.242.248 08/03 : : → Sweeptime:1.在球隊中打滿至少三年 140.112.242.248 08/03 : : → Sweeptime:2.且不是被球隊放棄 140.112.242.248 08/03 : : → Sweeptime:3.或交換球隊後 140.112.242.248 08/03 : : → Sweeptime:所成為的自由球員 140.112.242.248 08/03 : : → Sweeptime:請問 上述的條件 應該怎麼解釋 謝謝 :) 140.112.242.248 08/03 : 精華區裡面的翻譯是這樣子的: : 「而這個自由球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在球隊中打滿至少三年,且不是被球隊 : 放棄或是交換球隊之後所成為的自由球員。」 : 而 Larry Coon 的網站上原文是這樣子的: : "The free agent in question must have played for three seasons without : being waived or changing teams as a free agent." : 這裡的中文翻譯有一點問題。正確的翻法應該是這樣子的: : 「而這個自由球員必須為這個球隊打了三個球季,且(在這三個球季中)從未 : 被球隊揮棄或以自由球員身份換過球隊。」 : 這個地方 Coon 有改寫過。或許用 CBA 的 Article I (qq) 對大鳥球員的定 : 義來輔助了解會更清楚:(原文不引請自查) : 「(大鳥球員意謂)一名自由球員在三個部分或全部的球季中,以一或多紙的 : 合約:(1) 只為一隻球隊效力;或是 (2) 如果他換過球隊,則是因為 (x) 被 : 交易,或是 (y) 在這三季的第一季中與該隊簽約。」 : (y) 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在第一季打球一半時才與該隊簽約,那麼把這一季打 : 完,又為同一隊打了後面兩個球季,那你就有大鳥資格。所以嚴格來說並不一 : 定是要打「滿」三個球季,在第一季只要有沾邊就算。 恩 那現在Walker的狀況是 02-03 球季前已經待在塞隊七年 而之後 03-04 待在小牛隊一季 04-05 為老鷹出賽53場 透過安公子的黑暗兵法回歸波士頓綠色精靈的懷抱 我之前的疑問是 大鳥條款 的資格規定是一個現行合約的狀態 還是可以追溯到先前打球的經歷 就前者而言 Walker透過歷次交易後 即使回歸到塞隊 他成為自由球員的前的倒數三球季 分別在塞爾提克 小牛 和老鷹待過 嚴格而言Walker在成為自由球員的倒數三季 在塞隊只能說勉強待了兩季.... 若是 可以追溯到先前打球的經歷 而不需要考慮"連續累積"的問題 那麼大鳥條款無疑是對鳳還巢的黑暗交易 提供另一項利基 交易的事件 對於球員累積特殊條款的影響並不大 只要能回到最初的母隊 即使之前三年沒有完整在同一隊待完的經歷 但先前在原母隊有三球季的經驗 也可以動用大鳥條款? (當然這種例子並不多見) 對於 mclips123大 所提的 (2) 如果他換過球隊,則是因為 (x) 被交易 還是不很明白 我不懂的 最主要應該是在 大鳥條款的資格規定 是限定該球員成為自由球員前 的最後三季 還是可以開放到 最近一張合約的所有經歷? ※ 另一個狀況例子 而 假設A球員在甲球隊待了四年 第五年被交易到乙球隊 該年成為自由球員 那麼 乙球隊能對A球員行使大鳥條款嗎? 感謝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248
文章代碼(AID): #12yPzEbv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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